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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99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19-0709109
  • 公开目录:2017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99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7年10月13日
  • 文号:
  • 主题词:

武定县政协委员小组:

你提出的关于落实工作措施,精准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22号)已于今年7月出台,提出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对每项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结合我州实际,重点对农村留守儿童精准识别提出要求,近期将组织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全面复查,同时,2017年至2018年,州级将投入资金,支持60个乡镇中心完小建设“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项目,每个项目补助3万元;为全州994个村委会村级完小安装留守儿童亲情可视电话,按照每部电话0.1万元的标准补助。我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阶段工作,并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待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将及时印发实施。拟出台的实施意见对困境儿童作了准确界定,涵盖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残和重病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流浪儿童等对象,并对每类对象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成年后就业创业、住房问题等保障作了细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二、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监护问题,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都作了明确要求。下步,我局将积极研究,将监护责任教育纳入婚前教育,让更多年轻父母真正认识到家庭监护的重要性,认真履行家庭监护责任。同时,将会同公安等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指导和监督,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劝诫、制止,对经过劝诫仍无视监护责任,情节严重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目前我州武定县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我局在认真总结经验进行推广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已成立了楚雄州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力求培育更多的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同时,争取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7万元,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专门开展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目前资金已分配下达相关县市,近期将组织实施。

四、2016年8月,我局会同州委组织部和州妇联,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楚组通〔2016〕63号),要求将“儿童之家”建设纳入社区服务设施内容,并制定了《楚雄州“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基本规范》,就儿童之家的规划选址、设施设备配置、工作人员配备和服务要求作了明确。目前我局已向省民政厅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计划用于首批儿童之家建设,待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将相关资金纳入州级财政预算,逐年安排解决。

五、《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法律基础,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长不履行监护责任的情况作了处罚规定,《义务教育法》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作了保障性规定。目前,通过联系农村留守儿童外出务工家长回家照料,全州已为4326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了家庭监护人;通过控辍保学措施的落实,已实现23名辍学儿童复学。

下步,我局将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适时开展工作督促检查,使儿童保护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将认真配合各级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楚雄州民政局

2017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朝 30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