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楚安办字〔2017〕15号)要求,为切实开展好2017年全州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特制定楚雄州民政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州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州民政系统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三、活动领导小组
楚雄州民政局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即楚雄州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周志远局长,副组长为杨发副局长,成员由各科室长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局办公室主任周睿兼任“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一些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在全系统特别是民政福利服务机构以及民政项目建设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警示教育,突出特色,增强活动实效。
(二)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组织定期对电力设备、易燃易爆物品、饮食卫生等开展专项检查,防贵重物品偷盗、防车辆事故,推行安全检查登记注册制度,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办公区消防设施建设,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能力。
(四)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学安全法,唱安全歌,做安全事,为安全人的活动,增强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和群众自身保护意识。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直属各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在建民政福利设施项目建设现场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切实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采取措施严加防范,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六)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推广和交流在开展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