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海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第17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民政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对民政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及时召开建议交办会议,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和具体承办科室。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我们深入分析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现状、存在问题和突破方向,通过到基层调研、征求协办单位州财政局的意见建议等方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反馈的“基础设施不完善、运转资金缺口大、乡村社会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经研究核实认为“十四五”以来全州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4亿元,2024年,中央、省级共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4741万元。省州级配套资金已全部下达县市,但由于县市财政缺口大,财政运转不灵,资金未及时下拨,导致运转资金缺口大。另外,受年轻人口向城市转移、家庭结构小型化等多种因素的共同影响,农村人口老龄化率仍将高于城市,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将集中爆发性增长,农村家庭养老功能进一步弱化,但乡村基础设施不完善、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导致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压力急剧上升,目前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确实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议“加强农村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建议已采纳。一是整合基层养老服务资源。推动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层阵地的整合利用,逐步实现阵地共建、队伍共育、服务共联、资源共享,确保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二是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主体作为服务主力;通过行业助力组织养老协会在能力评估、人员培训上给予技术支持;采取“亲帮亲、邻帮邻、小老帮老老”等形式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问题。三是整合人才培训资源。以“行业合作+集中培训+岗前培训”的形式实现全员多轮培训,组建了110人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队伍和390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队伍。通过与专业医疗机构、养老服务协会合作,在农村居家老年人的能力评估、康复护理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关于建议“加大资金支持政策完善力度”。建议已采纳。一是以制度规范为引领。印发《楚雄州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统一制定了运营补助和送餐补助政策,于2025年起实行。注重规范化建设,制定《楚雄州“老年幸福食堂”综合评价细则(试行)》,明确7个方面22条评价指标,进一步规范助餐服务机构管理。二是积极加大助餐服务力度。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全州累计投入资金601.07万元,对挂牌、新建、改造和设备购置的经营主体给予资助。三是多形式提高助餐服务质量。加大运营扶持力度,对挂牌、新建、改造和设备购置的经营主体给予资助。同时,给予房租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助餐服务机构可持续发展。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采取“无偿+低偿”的收费方式,扩大“老年幸福食堂”社会效益的同时,确保提供服务的稳定性。聚焦老年人实际需求,充分考虑老人的就餐习惯,菜品按照少油、少盐、清淡饮食习惯进行烹饪,结合营养需求、时令变化,进行荤素搭配。同时,采取分区错峰就餐、送餐服务等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
(三)关于建议“强化社会参与”。建议已采纳。开展多层次的探访关爱服务。制定印发《楚雄州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依托村、组、小区等阵地,打造睦邻点,突出“五了解”“三协助”工作要求,开展政府排查,建立台账,了解需求等基础性工作。组织村(社区)干部、驻村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年协会、家庭医生等力量,多形式、多渠道上门开展助浴、助洁、助急和健康管理、安全管理等服务,累计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8万人次,探访率达100%。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7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养老服务科 杨梦,0878—601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