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在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殡葬改革保障力度的建议》,(第128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殡葬改革保障投入的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殡仪馆等殡葬基础设施的建设,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纳入省州两级预算安排,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州民政局始终坚持殡葬的公益属性不动摇,2022年累计争取上级投入殡葬补助资金2448.3万元,实施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提升改造等项目34个;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全年共减免非财政供养人员遗体运输费、火化费1761.75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3773.29万元,受益群众4.4万人,火葬区火化率和骨灰入公墓安葬率持续保持100%。2023年内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5个、到位投资2876万元;争取到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483.68万元,州财政资金250万元,用于支持全州殡仪馆殡葬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火化炉、尾气处理装置、殡仪车、遗体冷藏柜),进一步提升全州殡葬服务保障能力;争取到省级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州级300万元,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项目提升改造。我们将持续以问题为导向,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力度,促进殡葬事业长足发展。
二、关于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
全州10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于2020年底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全覆盖,按照相关规定,每新建一座乡镇公益性公墓省级、州级各补助20万元,其余由县乡筹集建设。州级补助资金2060万元于2020年10月到位,省级补助资金2060万元于2022年8月到位。为打破垄断经营,经省民政厅同意,各州市探索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定位在经营性公墓与农村公益性公墓之间,满足社会中低层收入人群的骨灰安葬需求。州民政局在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全州民政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各县市允许探索建设1座城市公益性公墓,并于2022年9月批准在大姚县试点建设,目前已经开工。我局将督促指导各县市统筹规划,认真选址,优化公墓布局及建设。
三、关于殡仪馆建设方面
全州10县市殡仪馆建设于2019年底实现全覆盖,目前楚雄市殡仪馆、大姚县殡仪馆由县市政府所属国有企业运营,其余8座殡仪馆由县市民政局管理运营。为方便群众办理丧事,在“十四五”规划中,按照县市上报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经州民政局研究审定,全州拟在距离殡仪馆较远的乡镇新建14个隶属殡仪馆管理运营的火化点,避免遗体长途运输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目前已在楚雄市中山镇试点建设,武定县拟在田心乡和己衣镇规划建设火化点。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同财政、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稳定的预算和投入机制,继续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和项目倾斜力度,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多渠道筹措中央预算内资金、省州财政资金、省州福彩公益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支持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
(二)积极争取补助资金,抓好项目建设工作。积极申报中央、省级项目补助资金,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入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将推进殡葬改革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等共同研究、共同推进,积极协调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联系,认真策划包装殡葬项目的规范申报,争取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的支持,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合法合规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三)落实好年内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项目。督促各县市完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用房、大门、围墙(围栏)、集中焚烧点和种植绿化苗木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切实解决老百姓殡葬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提升群众对公益性公墓管理服务的满意度。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兴明 0878-339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