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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3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19-0709114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32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7-10-13
  • 文号:
  • 主题词:

张俊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州养老服务业建设管理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州是云南省人口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截至2016年底,全州常住人口264.7万人中,有60岁以上老年人42.77万人,占总数的16.16%。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目前,全州共有养老机构142家,含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5家、民办养老机构25家、农村敬老院102家,提供养老床位12030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8.5张。我州的养老服务业虽然近几年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存在供需不平衡、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不足、医养结合推进较慢、专业护理人员缺乏等困难。

结合你在提案中所述,下步,我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养老服务业建设管理力度。

一是尽快制定出台规划。《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下发后,我局会同州老龄办,编制了《楚雄州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阶段工作,待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即可印发执行。

二是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拟出台的《楚雄州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将对“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在此基础上,我局已会同州人社局,对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人员配置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出台了相关文件;会同州卫生计生委对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作出要求;会同州公安局、州卫生计生委、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下步,将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州、县市政府层面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机制和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是继续实施项目建设。按照目前我州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预计到2020年,全州老年人口将达45万人左右。要达到“十三五”末期“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5张以上”的目标,需要近1.6万张养老床位。因此,床位总量不足仍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2017年,已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3382万元,用于支持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其中:农村敬老院项目13个,床位1060张;城市公办养老机构项目1个,床位200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29个,床位215张。下步,我州将在争取州、县市财政配足资金,确保在建项目按期完成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更多的上级资金支持,加快我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努力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

四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2015年11月,我州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用地用房保障、产权管理和收益分配、税费优惠、经费补助等扶持措施。截至目前,全州共落实民办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1154.1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39.87万元、州级资金114.29万元,惠及民办养老床位2400张。《国务院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的意见》指出,“十三五”末期,由政府举办和管理的养老机构,其床位不得高于总床位的50%。目前我州养老床位中,共有4257张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提供(包括部分在建项目)。省民政厅已就进一步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形成省级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下步,我州将认真抓好上述两个政策文件的贯彻实施,落实各项优惠措施,使社会力量真正成为养老服务业的主力军,推动我州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楚雄州民政局

2017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朝 302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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