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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楚民办〔2022〕6号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答复
袁国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州高度重视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为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鼓励其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我州相继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83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楚财综〔2017〕28号),及时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完善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支持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治理等服务性项目。仅2022年,全州就投入资金142万元,先后实施乡镇社工站示范点项目8个、社区志愿服务试点建设项目2个、“牵手计划”项目1个,“三区”计划项目2个。
二、主要做法
(一)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在工商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需要具备从事市场服务经营资格和条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以后,身份定位为社会组织,可以作为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二)明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为属于政府职责的,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服务项目,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都可以参与承接。2021年,州财政局出台了楚雄州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县市参照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执行。指导性目录共设三级目录,涵盖了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以及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六大领域。社会组织可根据购买主体购买服务需求,积极主动参与承接。
(三)鼓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在购买服务过程中,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化优势,优先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行业规范、行业评价、行业统计、行业标准、职业评价、等级评定等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推广、社会治理、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发展与管理政策及重大事项决策咨询等技术性服务,以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管理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定相关立法、政府规划、公共政策、行业标准和行业统计等事务。
(四)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取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财政拨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发展。根据《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云财综〔2017〕55号),逐步提高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份额或比例,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
感谢你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2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正光 0878-3026895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
楚雄州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