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委员:
您在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州级统筹力度》提案,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和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近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目标,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20年底,全州火葬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分别由2018年的48.6%和27.1%提高到现在的两个100%,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期间省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任务,实现了七个全覆盖,即10 县市殡仪馆建设全覆盖、火葬区划定全覆盖、经营性公墓建设全覆盖、10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1105个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惠民殡葬补助政策全覆盖、殡葬信息化互联互通管理全覆盖。殡葬改革换挡提速超车,经省民政厅考核评定,自2019年以来,连续四年被云南省民政厅考核为“优秀等次”,跨入了全省前列。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一是“建议取消殡葬改革补助行政区划限制,让群众自由选择火化地点”。殡葬改革工作受诸多因素制约,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6〕27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全面免除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的遗体运输和火化费用,并对骨灰入公墓安葬的给予2000元以上的补助(其中州级财政承担1000元),各县市分别出台了惠民殡葬政策,有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助,对一至二级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的一次性给予4000元。具体落实惠民殡葬补助政策是以县市及乡镇为单位,省、州补助资金下达到县市,县市又下达到乡镇,而且除省州的补助外各县市的补助标准也不一样,群众即便选择在外地火化之后办理补助也必须到户籍地的乡镇进行,如在外地打工死亡的就近在外地进行火化,然后回当地办理相关惠民补助,目前火化遗体并没有限制行政区域。
建议二是“新建殡仪馆由州级统筹,打破县市行政区划限制,使规划布局更加合理”。2019年底全州10县市都建成了殡仪馆,只是有的乡镇距离殡仪馆较远,不方便群众办理丧事。如果要打破县市行政区划限制,就只能由州民政局建设,这个将在未来的城市发展进程中采纳。在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殡葬建设项目中,我们编制上报了探索在距离县市殡仪馆较远的乡镇建设隶属于殡仪馆管理、仅满足火化功能的火化点14个,即:楚雄市中山、大过口、三街镇,双柏县崿嘉镇,南华县红土坡镇,姚安县大河口乡,大姚县湾碧、三岔河镇,永仁县中和镇,元谋县羊街镇,武定县田心、己衣镇,禄丰市碧城镇、广通镇,将大大改善和方便该片区群众办丧事的需求。2021年已经在楚雄市中山镇启动建设,建成后将满足中山及其附近的八角等乡镇遗体火化。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3年7月 10 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兴明 0878-339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