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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0-0616003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发文日期: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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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79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全口径)

五、部门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六、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八、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十一、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四、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明细表

十五、部门项目预算明细表

十六、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七、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少变化情况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二十、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二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非税收入情况汇总表

二十四、部门基础数据表

第三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单位主要职责是接收安置被遗弃的孤儿、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无依无靠的孤儿,对接收安置的儿童进行“养、教、康、治”及国内国外收养送养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儿童保护中心,于2013年1月批准成立,属于楚雄州民政局管理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加挂“楚雄州儿童福利院”牌子,核定事业编制17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9名、聘用工勤编制8名,经费列入州级财政全额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主要承担楚雄州境内社会弃婴、困境家庭儿童、孤残儿童的养育、教育、康复、医疗等工作,一直遵循“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的宗旨,坚持养、教结合,以教为主,集院内、家庭、学校、社会为四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实现“让每个孤残儿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回报、感恩、奉献社会”的办院目标。自成立以来,我已接收全州范围内的弃婴、孤残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流浪未成年人50多名,现在院儿童33名,所有儿童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入院体检,儿童接收办理、儿童档案建立等入院工作。同时对儿童生活护理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做好儿童预防保健工作,健全儿童医疗管理制度。我单位配置了儿童图书室、音乐教室、电脑学习室,以丰富孤残儿童的学习生活。此外,我单位已设立医务室,室内配置治疗室、药房、输液室等,医务室相关基本医疗设备、器材也已配备齐全。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完善儿童福利设施,使楚雄州儿童保护中心达到全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基本标准,更好的服务于楚雄州内的孤残儿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0.07万元,2020年比上年年增加42.94万元,增长47.6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单位两名事业人员调入导致工资福利和社保缴费拨款比上年增加21.38万元;二是由于2019年公车改革核定我车辆编制1辆,车辆使用费拨款增加2.5万元;三是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增加了安保人员劳务费拨款6.84万元;四是2020年事业人员新增奖励性绩效全年预算数于本次预算一次性下达,上年是按月下达,预算数据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所以本年增加了该部分预算数奖金拨款13.2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3.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01万元(本级财力133.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0.07万元,2020年比上年年增加42.94万元,增长47.67%,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单位两名事业人员调入导致工资福利和社保缴费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1.38万元;二是由于2019年公车改革核定我车辆编制1辆,车辆使用费拨款收入增加2.5万元;三是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增加了安保人员劳务费拨款收入6.84万元;四是2020年事业人员新增奖励性绩效全年预算数于本次预算一次性下达,上年是按月下达,预算数据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所以本年增加了该部分预算数奖金拨款13.2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94万元,增长47.67%,主要是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单位两名事业人员调入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保缴费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21.38万元;二是由于2019年公车改革核定我车辆编制1辆,车辆使用费拨款支出增加2.5万元;三是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增加了安保人员劳务费拨款支出6.84万元;四是2020年事业人员新增奖励性绩效全年预算数于本次预算一次性下达,上年是按月下达,预算数据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所以本年增加了该部分预算数奖金拨款支出1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6万元;2081001 儿童福利:111.04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7.16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6.3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133.01万元。

基本支出133.01万元,其中: 30101 基本工资:23.17万元; 30102 津贴补贴:13.76万元; 30103 奖金:14.53万元; 30107 绩效工资:14.02万元;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6万元;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6万元;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2万元; 3011299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8万元; 30113 住房公积金:6.35万元;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04万元; 30201 办公费:3.03万元; 30205 水费:2.40万元; 30206 电费:2.45万元; 30207 邮电费:1.20万元; 30211 差旅费:3.40万元; 30213 维修(护)费:0.80万元; 30226 劳务费:7.84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1.40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

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本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统一由主管局编制上报,预算公开绩效目标统一由主管局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孤儿:指父母双方死亡、失踪或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事实无人扶养儿童:指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按照列表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3.孤残儿童“养、教、康、治”:

养:养育。楚雄州儿童保护中心集中供养楚雄州范围内的孤残儿童,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儿童进行生活照料;

教:教育。所有达到入学年龄的正常儿童都按照就近原则送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我单位儿童主要在北城小学南路校区和师院附中就读,对于脑瘫、肢体残疾等无法正常入学的儿童,则在院内由特教人员对其进行教学;

康:康复。我单位配置了康复室,利用基本的康复设施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增加其生活自理能力;

治:治疗。积极看护观察所有在院儿童的身体及精神健康状况,建立儿童健康档案。对体征异常的儿童及时通知医务人员进行诊断治疗,若需要,及时就医,病情较重,需手术治疗的积极向省民政厅申报“明天计划”救助项目进行治疗,保障孤残儿童的生命健康。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

2020年6月4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本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统一由主管局编制上报,预算公开绩效目标统一由主管局公开。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7900111



附件【118006楚雄彝族自治州儿童保护中心批复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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