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7501000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存权益。救助管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救助保护未成年人、特殊人员护送返乡,承担昆明、滇西七州市及四川省攀枝花市的救助中转、护送任务,组织开展民政救助对象精神障碍患者和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安置、护理、康复和照料等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楚雄彝族自治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精神障碍患者保护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民政局下属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充分发挥救助管理机构在托底线、救急难中的保障作用,在内容上用心、在服务上用情,在落实上用力,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理念落实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全领域、全过程、全方面。一是持续提升救助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救助人员入站接待、站内照料、医疗救治、离站返乡等环节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以“真心、倾心、精心、贴心、舒心”五心服务。截止目前,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人员1109人次29382人天次,提供饮食819人次,提供住宿810人次,购票返乡351人次,护送返乡423人次,提供就业帮扶27人次,救助总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7.2%,救助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二是持续开展寻亲服务。探索形成“互联网+公安大数据”寻亲模式,为流浪“无名氏”开展多渠道多平台寻亲服务,2024年以来,开展寻亲10人次,寻亲成功9人次,成功率达98%。三是持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目前长期在州二院住院治疗和托养在敬老院的民政精神障碍患者78人,2024年落户安置1人、户口恢复3人、办理残疾证43人、办理养老保险45人、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10人,为所有民政精神障碍患者购买了2025年度医疗保险和惠民保。四是持续加强托养机构监督管理。每季度对托养机构进行常态化检查,确保托养机构资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得当、托养服务到位,每月一次到托养机构对托养人员进行探视、巡视,准确掌握托养人员生活照料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确保托养协议履行到位。2024年以来共慰问长期救助对象252人次,探视长期救助对象1008人次。五是强化流浪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照料服务,注重救助保护与教育矫治相结合,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感情帮扶,定期开展回访,巩固和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2024年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81人,未成年人救助量较2023年增长47.2%,为13名流浪未成年人开展了心理疏导并建立了心理疏导档案。六是深入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为34名楚雄州户籍易流浪走失人员建立信息库,督促县市压实属地责任,发出反复流浪人员告知函8人次,发函回访11人次,电话回访23人次,实地走访3人次。七是强化强化协同巡查,确保救助全面精准。2024年共开展街面巡查804次,出动工作人员3865人,实施现场救助及劝导401人,送医救治53人次,护送返乡129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寻亲5人。八是强化正面导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以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为抓手,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站内参观,“零距离”接触救助管理工作,营造“人人参与、合力救助”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放宣传册5000余册,撰写工作简讯25篇,其中被《中国社会报》采用7篇、省厅《每周工作信息》采用1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采用1篇、州民政局门户网站采用1篇,引导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救助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九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深入排查救助管理重点环节隐患,抓实抓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入站安检、用水用电、厨房卫生、食品留样、监控设备、车辆安全、护送返乡等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集中学习培训,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安全领域“零事故”,切实维护受助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救助管理领域安全稳定。十是加快新建站项目建设,推动区域中心站协同发展,为受助对象提供更精准、更人性化的救助服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我部门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均由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统一汇总公开。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583332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5206.04元,占总收入的99.1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8120.07元,占总收入的0.8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5557.27元,下降3.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7599.85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2023年去世一名离休干部,向财政部门申请了相应的抚恤金,2024年无相应支出。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2042.58元,增长691.78%,主要原因是2024年内接受捐赠收入一笔,用于相关业务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5854576.42元。其中:基本支出2809742.31元,占总支出的47.99%;项目支出3044834.11元,占总支出的52.0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8229.47元,下降2.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2544.73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年内招考工作人员2名,工资及五险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80774.20元,下降8.44%;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在救助业务量增加的同时,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救助单据,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努力降低成本。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9742.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7359.52元,占基本支出的83.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2382.79元,占基本支出的16.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44834.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困难群众补助资金项目支出2296000元,主要用于救助对象日常生活费97972.65元;救助对象返乡路费37440.51元;为需要救助的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支付医疗救助费用2009285.09元;救助返乡其他费用151301.75元。
2.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保障州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399592.64元,主要用于救助老、弱、病、残、孕、未成年等特殊困难群体护送返乡支出;护送救助对象返乡差旅费269609.64元,护送返乡救助车辆运行费129983.00元。
3.严重精神患者服务保障州级补助经费项目支出279871.09元,主要用于救助特殊群体所需的日常工作经费;救助对象日常使用水费4769.40元,救助对象日常使用电费21600.00元,为救助对象寻亲、协调返乡邮电费18000.00元,救助人员宿舍维修费30000.00元,维护救助对象在站安全安保、保洁、临时服务费205501.69元。
4.精神病人管理服务费项目支出27315.38元,主要用于为救助精神障碍患者建档、寻亲所需办公支出,办公费25468.63元,电费1846.75元。
5.职工救助工作服制作经费项目支出42055.00元,主要用于为塑造并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形象,便于实施救助和社会监督,扩大救助管理工作社会影响力,根据民政部相关工作要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在开展求助接待、护送返乡、街面巡查等常规工作中须穿着带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标识的工作服装制作费4205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5206.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2%。与上年相比减少227599.85元,下降3.79%,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2%。主要原因是2023年去世离休干部一人,发放抚恤金,2024年无该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9237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4%,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救助对象返乡、日常生活、医疗救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招考工作人员2名,工资及各项保险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7796.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招考工作人员2名,工资及各项保险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0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招考工作人员2名,工资及各项保险相应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1000.00元,决算为507608.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737.24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救助总量增加,导致出车量增加、燃油费相应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49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21%,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00.00元,决算为254784.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1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023.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0%,完成年初预算的50.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000.00元,下降7.0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713.63元,增长2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76.39元,下降49.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23.6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976.39元,下降49.6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7608.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737.24元,增长5.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49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00.00元,决算为254784.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023.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明确“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标准和审批流程。从制度上规范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规模,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厉行节约措施。公务接待方面,简化接待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活动,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提倡工作餐,杜绝铺张浪费。公务用车方面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用车计划,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推行定点加油维修和保险,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9000.00元,下降7.0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713.63元,增长2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76.39元,下降49.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23.6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救助总量增加,导致出车量增加、燃油费相应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4年不涉及因公出国(境)业务。
2.购置车辆1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负责行政区域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承担着昆明至大理、怒江、丽江、迪庆、保山、德宏、临沧8个州市及四川省攀枝花市、凉山州的救助管理中转任务。州救助管理站公务用车主要用途为日常街头巡查救助工作,特殊救助人员的护送返乡,接送患病救助人员到医院医治并定期开展探视和了解受助人员的生活和治疗情况、定期回访流浪未成年人及易流浪人员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无名氏流浪乞讨人员查询家庭信息及找寻家人,定期到托养机构监督检查及巡视探视托养人员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接护送救助对象返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协调接护送救助人员返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资产总额1402658.72元,其中,流动资产369524.34元,固定资产1033134.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4018.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98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8784.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984.4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98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8983.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流浪乞讨人员: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三)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基本支出,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形成的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75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