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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6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19-0709040
  • 公开目录:2018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64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 文号:
  • 主题词:

杨海萍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我州贫困农村社区设儿童福利督导员并将其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州的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包括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强化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推进机制养育设施建设、建立儿童活动阵地等,但目前仍然面临许多困境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服务网络尚未形成。儿童工作的重心在基层,需要构建覆盖县市、乡镇、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四级的儿童服务网络,提供儿童服务保障。目前我州仅在部分社区和学校建设了儿童之家(包括留守儿童之家)和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和乡镇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还是空白。二是部门资源有待整合。对儿童的福利服务是全方位的,民政部门仅掌握基本生活保障资源,儿童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心理疏导、监护指导、人身权益保障等分布在不同的部门。目前虽然州、县两级均建立了针对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的联席会议制度,但运行机制不畅。以州级为例,召开的会议仅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简单通报,各职能部门并未按照职责要求制定方案、开展调研、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建议。三是经费保障差距巨大。儿童福利服务需要大量的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社会服务购买等经费投入。我州现行的州、县两级财政状况,仅能满足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对儿童福利机构、儿童之家建设,向专业社工组织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微乎其微,项目建设和实施仅依靠向上争取和社会支持。四是专业人员极度匮乏。儿童福利服务工作,除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学校的专职人员外,还需要吸收一批热爱儿童事业、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城乡青年、大学生村 官、社工专业人才加入基层儿童福利服务队伍,才能形成互相配合,共同协作的儿童福利服务工作格局。我州目前在儿童福利服务专业人员队伍配备方面差距巨大:基层民政部门人极少事极多,从事儿童福利服务大多为兼职;村委会干部绝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中,儿童福利服务工作既缺乏专业知识,又无待遇激励,热情不高;社工专业服务只在部分地方零星开展,志愿者服务缺乏有效引导。五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够。除上述的政府部门和专业社工、志愿服务外,儿童福利服务工作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民政部于2014年就发布了《关于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的意见》,提出在国家实施孤儿保障制度、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制度的基础上,要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慈善组织,积极探索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患大病重病儿童、患罕见病儿童、流浪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的救助和服务。我州显然在这方面也严重滞后。

针对上述儿童福利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将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服务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职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逐项研究,透彻分析原因,对症下药,提出整改提高意见,争取政府和部门支持,协调解决。你在提案中提出的在农村社区设儿童福利督导员并纳入公益性岗位的问题,我局已会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研究,将结合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的文件精神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要求,推动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村委会(社区)设立民政信息员(或事务员),并对其年龄、学历、待遇作出明确要求,由其担任村级儿童福利督导员,进一步完善我州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2018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朝 30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