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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19-0709043
  • 公开目录:2018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 文号:
  • 主题词:

民建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我州城镇困难群众脱贫问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困难群体的民生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统筹解决好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加大对城镇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力度。民政部门于2017年6月起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442元/月提高到505元/月、将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500元/月提高到540元/月。2017年全州共有81227名城镇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发放城市低保补助金3.85亿元,有464名城镇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供养,发放特困供养补助金891.78万元。

二是做好城镇困难群众就业安置工作。人社部门建立困难家庭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广开就业渠道,细化政策落实,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健全服务体系、做好就业援助等措施,确保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对象及“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取得实效。十二五以来,我州共安排零就业家庭就业946户,安排困难人员、低保对象就业3.08万人。

三是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建部门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截至2017年末,全州投入资金152.94亿元,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79826套(户),其中廉租房3466套、公共租赁住房57578套、棚户区改造18782套,有效地解决全州20万城镇中低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和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全州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配置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下步,我州各级涉及民生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困难群众脱贫问题工作的调研力度,不断加强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好城镇困难群体的民生保障和脱贫问题。

2018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家明 3026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