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文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要加强殡葬管理、殡葬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县市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队)人员配置应当保持在15至20人左右,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 我州的殡葬改革工作从十一五以来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06年7月州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州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州长参加会议并讲话,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同年9月州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组成的楚雄州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年10月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成立州、县市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隶属于同级民政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达编制37名,其中州殡葬管理所5名,楚雄、禄丰各4名,其它县各3名。这在不准增加单位现有编制的大背景下争得的37个编制,实属不易,到2007年下半年从基层事业单位中选调的人员陆续到位配齐,全州上下建立了专门的殡葬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得到保障。到2016年8月,州人民政府发文调整充实了州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为37个(包括10县市政府县市长)。
二、“要加强殡仪馆、乡镇公益性公墓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县市殡仪馆人员配置应当保持在15人以上,乡镇公益性公墓管理人员在1至2人左右,有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一是殡仪馆建设:殡仪馆是殡葬改革的基础,目前,我州建有8个殡仪馆正常运营,还在建设中的南华县殡仪馆已经进入装修阶段,要求在2017年8月底投入使用;永仁县殡仪馆2015年立项建设,现在建设之中,要求在2018年5月投入使用。各县市殡仪馆工作人员配置按照业务量大小有多有少,比如楚雄市殡仪馆22人,双柏县殡仪馆目前只有5人(明显偏少,正在积极争取),从业人员到省厅组织的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率按规定要达到70%以上,楚雄市达到100%,双柏县80%(有一人招进来不到一年)。
二是公墓建设:经营性骨灰公墓是殡仪馆的配套设施,一般在规划建设殡仪馆的同时一并建设骨灰公墓。现在全州建有经营性骨灰公墓9个。
三是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我州自2011年起探索建设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到2016年底共下达资金建设2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在2016年9月召开全州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上,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签订了“十三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到2019年全州要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即全州建设10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
三、“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新建的乡镇及公益性公墓除州级财政补助一定资金外,2020年前,州县财政每年应给予每个公墓一定的资金补助,以保障可持续的公墓建设资金投入。”2016年12月29日,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16〕27号)文件规定:到2019年以前,全州划定为火化区的乡镇全部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100%;2020年前,每新建或改扩建1个殡仪馆,以立项资金为依据,除上级补助外,州、县市财政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文件,州与县市按建设项目3:7的比例和三类县系数配套;每新建1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州级安排20万元,县级配套20万元。
楚雄州民政局
2017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兴明 30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