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思琴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注留守儿童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12月,我局会同州综治办、州法院、州检察院、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卫计委七部门启动了为期一年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前期开展排查中发现的无人监护(或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等农村留守儿童,重点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户籍登记等责任,2017年底,要实现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的目标。目前,前期排查出的23名辍学儿童已全部实现复学。
州人民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22号),要求在精准识别对象、认真履行家庭监护责任、有效落实县乡政府和村(居)委会属地责任的基础上,要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并针对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发挥主体和阵地作用提出了十项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包括:
一是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及劝返复学责任制,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是各级教育部门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留守和贫困而失学;
三是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四是加强民办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教育工作,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招收贫困家庭子女,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
五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能力;
六是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开展农村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法治宣传,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预防意外伤害的辅导教育,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定的教书育人环境;
七是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建立和完善学校与家长、委托监护人定期沟通制度,多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学生,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切实让学生走进学校、学校走近家庭;
八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期间教师定人联系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
九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充分发挥农村寄宿制学校、儿童之家、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场所,共青团、少先队、邻里、同学等组织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学生课外管理;
十是加强学校、青少年精神卫生教育,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应延伸驻校卫生服务。《实施意见》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发挥主体责任作出要求的基础上,明确了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为州级责任单位,我局将积极配合各县市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切实发挥部门职责,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上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更多关注、关爱和保护。
楚雄州民政局
2017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朝 30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