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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6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19-0709119
  • 公开目录:2017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61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7年10月13日
  • 文号:
  • 主题词:

张玉萍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不同经营形式和不同档次养老服务机构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州目前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42.77万人,占全州263.2万常住人口的16.25%。建成和在建的城市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可提供养老床位12030张,平均每千名老年拥有床位28张。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128个。正如你在提案中所述,目前我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还存在规模小、服务功能单一、标准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正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之一结合你在提案中的意见,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

一是补齐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短板。我州大部分农村敬老院建设底子薄、历史欠账多,服务力量不足,与特困人员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和农村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步,我们将结合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要求,不断争取上级支持和州、县财政投入,改善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条件,并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农村敬老院运营管理的改革,拓展其服务功能,使之成为确保托底保障、辐射周边辖区,为有需要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农村综合性养老机构。

二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指出,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我州已于2015年11月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用地用房保障、产权管理和收益分配、税费优惠、经费补助等扶持措施。近期,省政府又将出台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的相关文件,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依托信息化技术、引导邻里互助、强化人员培训,使我州居家养老服务阵地进一步得到优化,社区养老活动进一步丰富,居家养老模式进一步升级,居家养老体系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队伍水平进一步提高。

楚雄州民政局

2017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志朝 30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