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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举报电话的公告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19-0709196
  • 公开目录:殡葬管理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关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举报电话的公告
  •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06日
  • 文号:
  • 主题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州政府同意,州民政局等11个部门决定,从2018年7月至9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督查评估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主要整治问题为以下5类22种违法违规行为:
一、墓地建设管理
(一)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二)建设、销售超面积墓穴(墓位)。
(三)销售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四)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违规对外销售,从事经营活动。
(五)未经批准,宗教活动场所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六)未按规定开发建设一定比例的节地生态安葬墓穴(墓位);未按规定开发建设一定比例的低价格墓穴(墓位)。
(七)在公墓以外建设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以及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公墓销售活动中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行为。

二、非法买卖、占用土地建造坟墓
(一)非法买卖或以其他形式(交换、赠送、出租)转让、占用土地建造坟墓的行为。
(二)在城市规划区、集镇、重点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内或重要公路、铁路沿线非法买卖、占用土地建造坟墓的行为。
(三)在政府允许的墓地以外的山地、林地、耕地(包括个人承包地和自留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私自建墓或非法买卖、占用土地建造坟墓的行为。

三、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制造销售
(一)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殡葬服务设施或提供殡葬服务项目(含治丧场所、殡仪服务站点、遗体运输、遗体暂存等)。
(二)遗体火化、接运、冷藏、骨灰寄存4项基本服务未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变更或增加收费项目、捆绑收费。
(三)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捆绑服务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等。
(四)违规经营、欺行霸市。
(五)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
(六)医疗机构太平间对外承包、出租,非法从事营利性殡仪服务等。

四、违法生产、销售土葬用品(一)违法生产、销售土葬用品(包括石碑、土葬棺材或其他用于土葬的殡葬用品,专门用于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回族等少数民族土葬用品的厂家和商店除外)。
(二)非殡葬专用车非法运送遗体,为违规土葬的行为提供运输工具、土葬棺木和其他服务的行为。
(三)在殡仪服务单位以外的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焚烧遗物和冥币、抛撒纸钱等行为。
五、骨灰二次土葬行为
(一)遗体火化后的骨灰未安放在公墓或骨灰安放设施内,乱埋乱葬或将骨灰装棺土葬的行为。
(二)公墓、公益性墓地接纳应当火化遗体土葬或者骨灰装棺土葬的行为。
为增加社会透明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各级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州民政局的监督举报电话是:0878-3026891,欢迎广大市民举报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相关线索。
 
 
楚雄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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