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银宝、王华、张良先、董兵、邓示锦、徐承文、李光彪、朱光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农村留守老人老有所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州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全省较早进入老龄化、也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截至目前,全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43.83万,占户籍人口的16.51%,其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26.54万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超过60%。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始终坚持将发展养老产业作为事关社会和谐、全面小康的重大之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5年以来,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全州各级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服务、医养融合、产业发展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养老服务业总体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广大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目前,全州有各类养老设施328个,可提供养老床位13519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有床位30.8张,高于全省26.8张的平均水平。其中: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9个,提供床位2972张;农村敬老院102个,提供床位6090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192个,提供床位2520张;民办养老机构15个,提供床位1937张。我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短板主要在农村。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城乡差别大。以农村敬老院为例,各县市普遍存在城区附近或坝区乡镇的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较完善,院内环境较好,集中供养特困老人较多,而许多山区乡镇的农村敬老院则设施陈旧、设备落后、隐患较多、供养人员较少。二是村(社区)养老设施作用发挥不好。全州已规划建设的192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含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中,142个在农村。但这些设施建成后,普遍长期闲置,不能为高龄、空巢、独居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留守空巢老人正逐步成为农村老年人的“主力军”。 2016年7月,我州按照要求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排查统计工作,全州共排查统计出农村留守老人28408人,占“60周岁以上农村户籍老年人”总数的9.6%。从排查统计和工作调研的情况看,目前,农村留守老人面临着许多困境,主要是:一是经济相对困难,负担较重。其经济来源主要是农业生产收入和子女资助,通过自己和配偶的劳动收入仍然是留守老人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家庭生活照料不足。留守老人随着年龄增大,生活自理能力减弱,对生活照料的需求越强,但是子女外出使空巢老人不但得不到照料,还要帮助子女照料孙子(女),造成更大负担;三是精神慰藉缺失,文化生活单调。子女外出使大部分留守老人缺少精神慰藉,有较强的孤独感和失落感,加之农村文化活动设施不完善导致留守老人文化生活单调,精神世界空虚;四是健康状况较差,医疗保障不足。随着年龄增长,留守老人的身体机能不断下降,健康状况整体较差,患慢性病比例增多,但由于农村医疗设施不健全、医疗水平有待提高,加之医疗机构的盈利性质,部分留守老人看不起病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应从实施关爱服务和保障养老需求两个层面加以落实。
实施关爱服务方面:我局已于2018年11月联合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州文体局、原州卫生计生委、州扶贫办、州老龄办印发了《楚雄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民福〔2018〕10号),提出了推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的八项重点任务,包括:开展精准排查,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落实家庭责任,明确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主体;发挥基层作用,保障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权益;依托老年组织,鼓励农村留守老年人互助养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加强设施建设,满足农村留守老年人照料需求;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农村留守老年人救助力度;健全工作制度,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今年上半年,我局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要求县市、乡镇两级建立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由乡镇政府为每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建立信息卡,每年对辖区内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准确掌握辖区内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情况,做到精准界定、精准排查、精准识别,确保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目前,各县市正按照上述要求,积极开展精准摸排,摸排结束后,将以县为单位,由乡镇人民统筹指导,由村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每季度上门走访,探望留守老年人,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针对其需求链接有关部门和社会资源,提供有针对性的关爱服务。
保障养老需求方面:按照老年人居家、依托社区互助和到机构集中养老等不同需求,今年以来,我局主要部署开展了农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和提质改造。一是实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互助养老服务站提质改造。安排资金473.62万元,对22个建成后因资金投入不足、设施功能不完善、运营准备不充分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互助养老服务站实施提质改造,所有项目均要求年内必须完成并投入运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平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2个项目中,包括牟定县新桥镇大蒙恩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安乐乡羊旧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安乐乡力石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共和镇牟尼村委会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4个项目。二是实施农村敬老院消防安全和提质改造。针对一些机构和项目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较大、因投入不足导致建成无法使用等问题,安排资金2030万元,对3个项目实施提质改造、77个项目实施消防安全改造。通过消防安全和提质改造,将进一步提升农村敬老院的设施水平,提高其保障能力。目前,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都将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作为重点任务部署,我州正按照要求,提出农村敬老院在不断完善设施设备水平,切实保障政府兜底对象集中供养有效供给的基础上,可向包括农村留守老年人在内的社会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并正会同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等部门,计划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就收住老年人范围、收费标准、合同管理、财务核算等事项作出明确,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有章可循,更具可操作性。今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提出了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28条措施。其中在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方面,提出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随着农村敬老院设施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将会有更多的专业养老机构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互助养老服务站的运营管理,为包括留守老年人在内农村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你们提出的接收社会捐赠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议,我局在9月6日召开的全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会议上,作了明确要求,包括农村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在内的养老服务设施,其建设缺口、设备配置、运营管理等均可接受社会捐赠,同时就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