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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0-0225023
  • 公开目录:养老服务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关于评选2018年度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23日
  • 文号:
  • 主题词:

各县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州属、省驻楚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老龄工作者、为老服务行业、基层老年协会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我州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深入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州老龄委决定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州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基层老年协会、老有所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州属各部门,各县市,企事业单位,老年团体(队)组织。

(二)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全州各级各部门从事老龄工作满2年(含2年)以上的同志。

(三)先进基层老年协会:州属各部门,各县市,企事业单位,老年团体(队)组织;评选重点向基层倾斜。

(四)老有所为先进个人:参评者60周岁以上,可申报全州老有所为先进个人,重点推荐普通群众。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共确定老龄工作先进集体 25个、老龄工作先进个人30名、先进基层老年协会20个、老有所为先进个人30名。

三、评选条件

(一)老龄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老龄工作方针政策;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3.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和老亲敬老宣传教育活动及老年人优待服务和志愿者活动;

4.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扎扎实实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积极推进各项老龄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努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成绩显著,在全州老龄系统有重要影响;

5.思想解放,作风扎实,在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中不断取得新成绩、新经验。

(二)老龄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热爱老龄事业,积极主动地创新老龄工作,是本地区、本单位群众公认、热心为老年人服务且工作成绩突出者;

3.深入村(社区)广泛开展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贫困老人提供“双关爱”。密切联系老年群众,善于听取老年人意见,热忱为老年人服务,努力为老年人排忧解难,在广大老年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分管或主管老龄工作的同志,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把握大局,使本地区、本部门的老龄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社会各界及老年人的好评。

(三)先进基层老年协会

1.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充满活力,工作得力,凝聚力强;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2.注重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组织本协会老年人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老同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组织老同志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老同志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谋划并组织本协会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好特殊困难老人的帮扶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注重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

(四)老有所为先进个人

1.自尊、自立、自强,政治立场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影响力突出;

2.发挥老年人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方面事迹突出;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方面事迹突出;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方面事迹突出;

3.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老年文化教育、老年维权、移风易俗、关心下一代作出贡献的。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各县市老龄委,州属各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评选条件组织实施申报。县市推荐为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基层老年协会、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的,在各乡镇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由县市老龄办根据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提出推荐名单,统一报送州老龄办。州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推荐为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基层老年协会、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的,由本单位或主管单位提出意见,直接报送州老龄办。由州老龄委评审确定后,在民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各地各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采取群众推选、自下而上、层层选拔、领导集体研究的方式进行。坚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推选对象要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推荐上报的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基层老年协会、老有所为先进个人,需由所在单位填写《楚雄州老龄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楚雄州老龄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楚雄州先进基层老年协会申报表》、《楚雄州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申报表》。主要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文字简洁,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推荐表请于2018年9月15日前报送州老龄办综合科。(联系人:周其荣,电话、传真:3026892,邮箱:cxllzh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