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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亮点材料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0-0225089
  • 公开目录:养老服务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楚雄州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亮点材料
  •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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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楚雄州启动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来,州民政局始终坚持“五查五改、对标达标”工作理念,将服务风险降至最低。对各养老服务机构发现的问题,拿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绣花”精神,做到落细、落小、落实,做到普遍问题统一抓,个性问题单独抓,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将工作汇报常态化,细致做好全面督查

3月23日和4月14日,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7〕51号)和《云南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云民福〔2017〕10号)。楚雄州民政局迅速行动,整理民政部、省民政厅对专项行动有关情况要求和我州下一步工作计划,4月28日向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前期准备情况。6月28日,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结束后,州民政局也向州人民政府汇报了相应工作成果及下步整改目标。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是一个长期的工作过程,楚雄州民政局将在每个工作环节向州人民政府开展汇报工作,将此项工作提升至政府工作层面,切实加强各部门间交流合作,共同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5月30日至6月4日,楚雄州民政局组成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督查小组,由三名局领导带队,全州十县市按照公办养老机构抽查30%,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抽查100%的覆盖面积开展督查。主要是查看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行动中各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填报表格,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时限、方案是否制定等。6月5日,针对督查情况,下发《楚雄州养老服务质量大检查补充通知》,切实完善了部分养老机构在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县市民政局要认真做好引导工作,对各项制度、方案要结合实际,帮助其制定各项措施,确保7月底完成全面整改工作,助力我州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迈出更高台阶。

二、加强部门协调联系,助力发展医养模式

医养结合模式是今后一个长期阶段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目标,也是楚雄州乃至全省养老服务业的必然趋势。楚雄州民政局以此次专项行动大检查工作为行动契机,针对各养老服务机构大检查中出现的第73、74项问题(是否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院内卫生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卫生部门相关规定),我局积极与卫计部门进行协调,指导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署相关合作协议,强化养老服务机构内医疗卫生相关各项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用药、定时体检、就医提供绿色通道等多方面合作。对院内有医疗部门的养老机构,卫计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确保内部的医疗部门符合相关规定。此项措施预计于2017年9月底实行十县市全覆盖,届时将提升我州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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