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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续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0-1012007
  • 公开目录:2020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续复
  •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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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你们在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大项目建设,提升我州养老产业竞争力的提案”,我局会同州卫生健康委、州文化和旅游局进行了研究续办,现续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2019年以来,根据你们在提案和调研过程中提出的建议,州民政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开展星级养老机构创评,打造养老机构标准化服务质量标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出台,标志着养老服务由规范化管理向标准化管理迈进。我州结合实际,在全省率先开展三星级、四星级养老机构创建评比,并列入2019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重点任务加以推进。首轮纳入评比机构10家,其中申报省级评定四星级机构5家、州级组织三星级评定5家。经省民政厅和我局通过招标程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实地评估,最终评定大姚县社会福利中心、武定县社会福利中心两家机构为四星级养老机构,楚雄市如家医养中心、姚安县乐养中心、元谋县凤凰颐养中心、武定县猫街镇敬老院、武定县大同养老服务中心五家机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目前上述七家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均已通过公示程序后挂牌,成为州内提供标准化养老服务的标杆机构。我局在星级养老机构创建评比中形成的“六线”工作法,经省民政厅领导批示,在全省推广实行。

(二)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填补楚雄城区大型养老机构空白。经州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局根据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楚雄州老年护理院运营管理项目公建民营改革,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引入社会资本运营管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以后,我局委托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对项目开展竞争性磋商,分别于2020年5月12日和7月15日两次进行磋商和谈判,并按照法定程序公示后,确定了云南品质工坊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成林医院(联合体)为成交社会资本。2020年7月29日,我局已与成交社会资本签订了项目合同。目前社会资本方正积极开展运营准备工作,10月下旬可正式投入运营。该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可填补楚雄城区大型养老机构空白,着力打造定制型智能化养老机构。同时,我局在与社会资本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就项目二期开展合作。二期项目建成后,楚雄州老年护理中心(包括一期老年护理院和二期老年公寓)将成为集中、高端养老护理、休闲养生、旅游养老、文化活动于一体,总床位达1000张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项目”。

(三)坚持规划引领发展思路,提前谋划“十四五”康养类项目。目前,我州正组织开展“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的相关前期工作,我局根据州人民政府要求和牵头部门州发改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民政事业发展实际,积极做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一是召开会议统一思想。通过组织参加民政部举办的专题讲座和召开全州民政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构建和完善养老服务制度、供给、支付和监管四个体系的发展方向。二是深入调研谋划项目。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深入10县市,就“十四五”项目谋划开展实地调研,结合相关县市项目包装和策划情况,目前已谋划楚雄市东华镇康养小镇、南华县尊海康养中心、大姚县永丰湖生态颐养中心、元谋县金沙湖养老中心、凉山避暑养老中心、禄丰德润养老服务综合体、石门湖康养中心等综合康养类项目11个,其中项目养老板块总床位达15500张,总投资53.7亿元,为下步开展招商引资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四)推动养老服务立法进程,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按照州人大组织部分驻楚人大代表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重点视察提出的意见,今年2月,我局牵头启动了《楚雄州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一是报请成立领导机构。经州委主要领导批准,成立楚雄州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大和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组建了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起草组。二是开展深入调研。组织条例起草组相关人员共10余人,深入双柏、牟定、禄丰3个县的城市社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委会、养老服务设施、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学校、文化服务单位、老年活动场所和农村留守、失能、计生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就构建以彝医药为支撑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发挥民族文化作用、彝族等少数民族崇老敬老孝老良好风尚、学校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教育活动情况、社区(村委会)自治组织优势的发挥、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管理、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等方面,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三是对《条例》先后开展了五次封闭修改,初步形成了初稿,并得到省人大民族委的充分肯定和支持,为下步进入相关决策程序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我州拟制订的《楚雄州养老服务条例》正开展征求意见工作,《条例》的制定将为我州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存在困难

通过多年努力,目前我州养老服务业总体发展较快,全州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45.04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6.93%,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348个,可提供养老床位14914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3.1张,养老设施数量、床位总数和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分别比“十二五”末期增加94个、5977张和11.2张。同时,还存在以下困难:一是养老服务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未富先老”是我州快速老龄化进程中的基本州情,加之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与商业养老保险三大养老保障支柱体系还不健全,以离(退)休金为主的保障性收入仍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主要收入来源,老年群体的消费支付能力较差。另一方面,传统文化、消费习惯等因素造成整体消费意愿偏低。全社会对社会化养老服务认识不足,且老年人节俭、储蓄观念较强。两方面原因叠加,造成养老服务整体有效需求不足。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口比重及人均寿命的不断提高,长期照护类养老服务的需求大幅度提升。由于长期照护类保险制度缺失,使得应当由社会化服务承担的照护服务有效需求不足,以治病为核心的医疗资源被大量低效占用,医疗保险财政压力陡增,导致整体社会保障支付风险加大。三是缺乏有效的供需调节体制机制。推动养老产业和事业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尚未形成。政府提供的事业性养老服务对象与市场化养老服务对象划分不清,养老事业发展对产业发展产生了挤出效应,使得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在加重财政负担的同时,降低了养老服务体系资源配置效率。四是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长期匮乏。由于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的整体认知不足,包括对养老服务的专业性、技术性、职业性认知不足,养老服务被视为“伺候人”的低端服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无法得到正视,加上社会化培养体系、职业化体系发展不足,造成我州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长期匮乏,严重制约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以补齐民生短板、夯实服务基础为重点,实现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需基本均衡,有利于养老产业和事业协同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础更加牢固”的发展目标。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养老服务工作。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拓展养老服务支付渠道。一是构建社会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通过财政补贴、划转部分医疗保险形成基本保障资金,社会救济、慈善捐赠形成补充资金,企业和个人缴纳形成主体资金,构建社会化长期照护保险。在保险对象选择、缴费比例、服务内容、支付比例等内容方面,根据筹资运行情况,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分阶段逐步扩展或提高。二是加强政策引导企业年金、个人养老计划发展。通过加大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方式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参与率。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老年人开发个人养老计划产品,支持养老计划产品与标准化养老服务挂钩。三是多渠道增加老年群体的财产型收入。通过税收减免,支持老年金融创新,丰富针对老年群体的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充分挖掘老年人的财产型增值收入。四是引导树立正确的养老消费观。宣传“独立、自由、活力、乐享”的健康老年生活观念;通过公益广告、大众传媒等媒介渠道,社会保障性养老服务产品普及等手段,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认知度,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习惯。

(二)全社会支持,建立养老产业与事业协同发展机制。政府层面:通过整体规划、政策制定、标准管理、税收减免、服务补贴、国有资本预算、国有闲置资产统筹转型发展等形式引导养老产业发展,通过购买优质养老服务保障养老事业发展。同时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产业与事业协同的统筹管理体制,优化统筹政策,降门槛、减流程、强监督,减少养老服务供给的制度成本;社会层面:通过整合全社会低效、闲置资产,积极引入健康养老龙头企业,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企业层面:牢牢把握住老人对更加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生活照护、护理康复、健康管理、精神慰藉、旅游休闲、教育文娱等多元化服务,探索创新能够有效丰富、改善、保障老人生活服务产品;个人层面:将从事养老服务作为传承中华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个人社会价值的重要实践,通过直接从业、志愿者、义工、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参与到养老服务中去。

(三)发挥社区养老纽带作用,推进医养结合。从我州“未富先老”的州情以及传统文化出发,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医生及护士多点执业制度、家庭医生制度改革,通过一般性医疗、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医疗护理资源在社区的下沉,通过社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对接,真正有效实现医养结合进社区,实现服务连接便捷化。同时,鼓励社区通过功能设施配置、服务协议、服务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效整合居家养老、机构养老、老年用品、老年金融、智慧养老等各类养老服务,从而满足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四)加强整体规划,完善多层次标准体系,加强监管。一是加强州级层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根据我州老年人口规模、结构、需求、支付能力的变化趋势,明确中长期发展原则,分阶段明确定量、定性发展目标,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服务与产品供给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养老产业与事业协同、构建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等方面明确中长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和重点任务。二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行为,加大监督与惩罚力度,健全养老服务机构评级升、降级机制以及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由政府相关部门与龙头企业牵头成立行业协会组织,实现政府监督与行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协同配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健全老年人及家属对服务的反馈机制,通过设立老年维权绿色通道、消费公益热线等方式,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权益。

(五)建立全社会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人才培育体系。一是提升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认知水平。将养老服务人员作为我州现代化职业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建立养老服务职业技术评定、认证体系;将为老人服务作为传承中华美德、构建敬老孝老社会环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文明社会的标志;全社会给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充分的尊敬和爱戴。二是构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企业(机构)内训”三级人才培养体系。以政府为主导,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制度,加强公办院校开办的养老服务人才相关院系与专业的建设力度。注重理论与实训相结合,鼓励企业(机构)与公办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实训合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就业环境。鼓励与引导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与养老机构相连接,打通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晋升通道;鼓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联合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养老服务优秀人才给予奖励;针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户籍、社保、子女教育、税收、生活补助等方面基于政策倾斜,增强社会职业认可。

(六)培育养老产业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辐射作用。通过全社会支持,整合闲置资产及优质资本、资源、技术、管理、人才,发挥国有资本积极作用,培育养老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运营,推动养老产业和事业的协同发展。发挥龙头企业积极作用,探索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医养结合发展模式,打造“政府倡导、老人满意、社会好评”可持续发展的示范性项目,引领彝州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州养老服务业发展给予的关心、指导和帮助,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吸纳,努力推进全州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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