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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0-1026003
  • 公开目录: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 文号:
  • 主题词:

王桂芬、冯国祥、王明芹、李凤莲、李蓉顺、苏劲、王振洪、余菊兰、普开英代表:

你们在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全州农村公益性公墓地建设扶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和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随着我州殡葬改革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成为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我州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特别是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省级下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60个,补助资金1200万元,州级下达建设项目103个,补助资金2060万元。全州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目前建成投入使用98个,正在建设5个。按照州政府与县市政府签订《2016—2020年楚雄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乡镇全覆盖要求,到2020年10月底将全部建成使用。目前已建成98座公益性公墓,都不同程度存在资金缺口的共性问题。主要原因是中央、省下拨州级殡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有限,我州10县市都在推进殡葬改革,项目资金只能按实际情况分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今年的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300万元、州级760万元(州级补齐了所欠乡镇的补助资金)。到2020年底,全州10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后,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支持,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力度。在全州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中,我们将已建成的全州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列为提升改造计划,每个公墓提升改造资金100万元,总投资1.03亿,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合理布局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选址,在实现全州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后,各县市可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情况、交通状况适时启动规划建设村级公墓,在全州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中,全州1103个村社区,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660座,每座投资50万元,总投资3.3亿。项目实施后,公益性公墓村(居)委会覆盖率可达60%左右,将大大改善群众的安葬(安放)需求。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91号),明确规定了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及选址、审批和资金来源。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及选址: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选择荒山、荒坡、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上建设,不得占用耕地、林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引水渠堤坝200米以内的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地界内。公墓建设用地必须进行勘测定界,明确具体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的审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根据规划,由村民委员会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市、区)民政局,由县(市、区)民政局商县(市区)建设、规划、环保、林业、国土资源,民族等部门同意后予以批准,报州(市)民政部门备案。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资金来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筹集,不得向村民摊派。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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