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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续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0-1026005
  • 公开目录:2020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续复
  •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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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李天洪委员:

你在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续办,现续复如下: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和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我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多年来,楚雄州坚持“遗体火化、集中治丧、集中安葬”原则,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助推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底,全州火化遗体6890具,火葬区火化率由2016年底38.3%提高到2019年底的80.54%,今年7月底达95.35%。全州殡葬改革成效明显,从全省“跟跑方队”进入了“领跑方队”。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调整充实了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在原由副州长任组长、州级部门副职为成员的基础上,由州委副书记、州长担任组长、州级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高位推动,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2019年6月18至19日在禄丰县召开楚雄州殡葬改革推进现场会,迟中华州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期间参观了禄丰县的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全面破解殡葬改革工作的瓶颈难题,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疏通群众不愿参与、不想参与殡葬改革“瓶颈”,进一步聚焦群众关切,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州县市“一把手”工程,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牵头的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党委主导、政府统筹、县市主抓、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随着我州殡葬改革的深入推进,遗体火化进公墓安葬已成常态。近年来,我州加大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2019年底实现了全州10县市殡仪馆全覆盖,截至2020年8月底,全州103个乡镇已经建成乡镇级公益性公墓98座,省级已下达60个乡镇的建设资金,每个补助20万元,州级已经配齐了103个乡镇应该由州级承担的建设补助资金,每个补助20万元,其中今年补齐了历年来剩余的38个乡镇级公墓的补助资金760万元。双柏县由政府拨款率先建成22座村级公益性公墓。截至目前,省州已累计投入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3260万元,县级按每建设一个乡镇公益性公墓需要投资150万元计算,已投入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资金达10560万元。到2020年底可实现火葬区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目标。同时,2019年争取到5个中央资金每个补助480万元的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分别下达牟定、姚安、大姚、永仁、元谋5个县,目前正在建设,预计年底可建成投入使用。

三、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殡葬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2018年6月由州民政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楚雄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19年3月起,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设“住宅式”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摸排整治,对活人墓一律拆除。截至今年6月,全州共整治大墓、豪华墓12213冢,拆除活人墓9806冢,迁坟3472冢,取缔制作大型墓碑商户213家,妥善处置棺材45297口,清理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商店、摊点341个,对12个销售仿伟人头像图样冥币的摊点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处理,挖出乱埋乱葬遗体并进行火化4具,殡葬领域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综合整治稳步推进。

四、调整划定火葬区。2017年我州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划定了火葬区,并于2018年4月获省政府批准,全州火葬区涉及10县市70个乡镇697个村(社区),覆盖人口193. 01万人,占全州户籍总人口的73. 2%,覆盖国土面积15778. 85平方公里,占全州总面积的53. 8%。今年5月再次进行调整,除2017年已经全部划定为火葬区的楚雄市外,对其余的9个县64个乡镇481个村(居)委会调整划定为火葬区范围,以州政府文件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共涉及人口72.68万人,覆盖国土面积13584.15平方公里,并于7月21日获批,到2021年1月起全州所辖行政区域全部为火葬区。

五、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6〕27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全面免除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的遗体运输和火化费用,并对骨灰入公墓安葬的给予每例不少于2000元的补助,所需资金州级承担每例1000元。按照相关规定,公职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丧属须凭《火化证》和公墓《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明)才能领取丧葬费、抚恤费等相关费用。对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费用的,除追缴已发费用外,还要追究发放单位领导和发放人员的责任。

六、抓督促检查。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殡葬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问题多的绿丰县和楚雄市,由州民政局领导对两县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推进殡葬领域整治工作。二是对10县市的殡葬改革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高位推进全州殡葬改革和“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

七、倡导礼俗改革。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移风易俗,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殡葬法规政策,宣传文明节俭、生态节地、低碳环保的殡葬理念和先进典型,推进移风易俗,引领礼俗改革,倡导和形成文明节俭、生态节地、移风易俗的殡葬观念;同时全面加强“一约四会”(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的修订完善和设置工作,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等7部门转发了《民政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文明办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通知》,州文明办与州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充分发挥村级红白理事会对殡葬领域的服务、监管作用,全州1103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一约四会”的修订完善,实现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有效解决居民办丧过程中大操大办、丧事扰民等问题,对于破除丧葬陋习、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办丧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再次感谢你对殡葬改革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关心支持。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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