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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5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0-1026006
  • 公开目录:2020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53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12日
  • 文号:
  • 主题词:

楚雄州妇女联合会:

您们在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全州各县市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婚姻登记机构基本设置情况

楚雄州共设有婚姻登记机构23个,州、县市婚姻登记处11个(含1个涉外婚姻登记处),乡镇婚姻登记处12个,其中进驻州、县市便民服务大厅9个,2个登记处未进驻便民服务大厅(楚雄州涉外婚姻登记处和元谋县婚姻登记处)。乡镇婚姻登记处12个,楚雄市8个(7个设在便民服务中心),分别为设在八角镇、中山镇、大地基乡、树苴乡、三街镇、西舍路镇、大过口乡、新村镇;大姚县4个(1个设在便民服务中心),分别设在湾碧乡、桂花镇、三台乡、铁所乡。

二、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州着力加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和增强行风建设,解决全州婚姻登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行风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快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从2017年开始,对历年婚姻历史数据分阶段进行录入婚姻登记管理系统,2019年10月完成了我州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二是开展婚姻登记乱收费或变相收费清理整治工作,2019年以来,共清理1家照相馆和1家婚庆服务机构,并在全州各婚姻登记处取消了照片打印编码业务。三是推行婚俗改革试点。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州选择楚雄市、大姚县作为我州婚俗改革试点。重点开展深入推动村规民约的修订究善、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深化家庭家风家教建设五个方面内容工作。目前2个县市工作稳步推进,其中楚雄市已完成15个乡镇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辅导角色由婚姻登记员或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兼任。

三、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无独立办公场所。全州设在县市政府所在地的10个婚姻登记中心,有9家进驻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及资源分配由政务服务管理局统筹。现有办公场所受到一定限制,无法满足单独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的条件,开展婚前、婚姻家庭关系、离婚疏导、心理调适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条件受限。

(二)经费投入不足。从2017年起所有婚姻登记服务严禁收取婚姻登记费和婚姻证书工本费,婚姻证书工本费由地方政府纳入财政预算。由于县市财政困难等原因,婚姻登记处的办公经费、设施设备购置等费用无法纳入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婚姻家庭辅导员等更是困难重重。

(三)人员配备不足。全州23个婚姻登记机构有工作人员47名,聘用人员达到20人,乡镇12人,州、县市有资质办证的只有15名工作人员。设在乡镇的婚姻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均由民政办工作人员兼任。

(四)培训工作不到位。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应当至少每2年参加一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取得业务培训考核合格证明。但我州由于培训经费无法解决等问题,多年未开展过业务培训。

四、下步工作打算

州民政局将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0〕2号)要求,推动楚雄市、大姚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婚俗改革示范模式,婚嫁新风推动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婚事中的封建迷信、早婚早育、包办婚姻、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等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依法婚育、文明节俭、抵制高额彩礼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婚事中的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群众精神面貌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一)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将10县市婚姻登记基础设施建设列进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项目盘子,打造10县市独立的婚姻登记服务场所,争取10县市均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科学设置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颁证厅、婚姻家庭辅导室、档案室等功能服务区。

(二)强化统筹协调。一是加强与妇联、人社、教育等各有关部门协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开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员参与到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中来,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加强与政务服务管理局协调,在有条件县市婚姻登记处给予办公场所照顾,满足硬件设施,开设婚姻家庭辅导室。

(三)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一是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对接协调,争取将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培训经费列入州级财政预算,保证每年对全州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婚姻登记人员婚前知识、婚姻家庭关系、离婚疏导、心理调适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婚姻登记员义务宣传员作用。二是鼓励动员民政工作人员进行社工证、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证的学习考试,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加大楚雄市、大姚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规章制度、配齐人员设备等,高规格、高标准、高质量打造两个县市的婚姻家庭辅导室试点建设工作,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婚姻家庭辅导室运转经验,确保在条件允许时能够迅速在其他县市、乡镇进行推广。

(五)拓宽婚姻登记服务功能。结合当前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指示精神和部署,全面加强全州23个婚姻登记机构行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拓展各婚姻登记处服务内容,通过服务进门、政策到家、婚前辅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家庭观、婚育观,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衷心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民政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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