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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20号提案的续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0-1026009
  • 公开目录:2020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20号提案的续复
  •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30日
  • 文号:
  • 主题词:

孙永林委员:

你在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各经营性公墓收费规范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续办,现续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州殡葬改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殡葬改革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广大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寄予厚望。经营性公墓是殡仪馆的配套设施,一般在规划建设殡仪馆的同时一并建设,全州目前建设有经营性公墓9个,南华县殡仪馆还在建设之中。

按照相关规定,行政辖区内50万人以下的县只能建设一个经营性骨灰公墓,而且必须经云南省民政厅审批,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核发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实行年检制度。凡连续三年年检不合格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在工作中,我州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经营性公墓的管理。

一、加大执法监管。除每年开展年检工作外,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2018年6月开展了全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由楚雄州民政局、州文明办、州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楚雄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楚雄州民政局、州发改委、州民宗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楚雄州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各县市政府认真按照两个方案开展整治和专项摸排,对活人墓一律拆除复绿。截至今年8月,全州共整治大墓、豪华墓12213冢,拆除活人墓9806冢,迁坟3472冢,取缔制作大型墓碑商户213家,妥善处置棺材45297口,清理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商店、摊点341个,挖出乱埋乱葬遗体4具并进行火化,殡葬领域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综合整治稳步推进。各级纪委监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殡葬政策的监督,对违反殡葬政策的从严从重查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部队指战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丧属必须凭《火化证》和入公墓的《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明)发放丧葬费、抚恤费。对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费用的,除追缴已发费用外,还要追究发放单位领导和发放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收费管理。一是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价格管理权限,经营性公墓价格和公墓维护管理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墓经营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公墓经营单位每次收取公墓维护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在丧属已交费用期限内,公墓经营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让丧属补交费用。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应专项用于公墓的日常管理、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等开支,禁止挪作他用。二是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在开展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三是在去年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通过对经营性公墓检查,公墓安葬收费都能按照有关规定,经县市价格管理部门参与,墓穴租用费、护墓管理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按“成本费用+法定税金+合理收益”进行核定;墓穴材料等项目由丧属自愿选择的原则合理制定墓穴价格,不存在价格欺诈和垄断等违法行为。比如由楚雄市民政局管理的楚雄陵园,虽然分高、中、低档墓位,但总价控制在2万元之内,在醒目的地方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进行上墙公示,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同时,加大对公墓管理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坚守“丧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为逝者亲属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满意的服务。

墓区布局依据地势及方位划分为多个区域,其中包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不存在特殊墓位,即便是相同的墓位位置在不同的人看来也有差别,有的说好,有的则认为不好,管护费用都是一样,价格差别只在材质上,不同的材质及价格,目的在于满足不同群众的消费需求。永仁县永安公墓是县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来的民营企业,一部分是吸引攀枝花市的人来安葬,价格稍高一些,但也符合相关政策。在今后工作中,州民政局将会同发改等部门加强对永安公墓服务质量、收费等工作的监督管理。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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