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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0-1104001
  • 公开目录:2020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60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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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你们在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州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情况

我州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全省较早进入老龄化、也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截至目前,全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45.04万,占户籍人口的16.93%,老龄化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3个百分点。到2025年,我州老年人口将达到50万人,占比达到19%,基本进入深度老龄化时期。到2035年,将达到75万人,占比接近30%。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始终坚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事关社会和谐、全面小康的重大之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5年以来,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全州各级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服务、医养融合、产业发展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养老服务业总体呈现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加强、城市机构养老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医疗和养老服务融合不断加深、社会力量逐步成为供给主体、产业效应逐步显现、老年人权益得到依法保障、养老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广大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目前,全州有各类养老设施367个,可提供养老床位15266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3.1张,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存在的困难

正如你们在提案中所述,我州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虽然近几年取得一定成绩,但还面临一些困难:一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需错位。老年群体作为异质性群体,存在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老年人对体育娱乐、上门看病、文化学习和助餐等服务的需求和利用率较高。随着年龄增加,老年人对上门看病和助餐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对体育娱乐和学习活动方面的需求不断减少。但是,目前我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供给数量、质量或结构上较为趋同,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为主,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务。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医养资源结合不够。随着老年人身体机能的下降、患病几率的增加,他们对自身健康更为关注,对医疗和日常保健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但目前医养结合不足导致老年人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目前我州尚未出台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相关扶持措施,加之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难以实现老年人需求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无缝对接。四是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还没有规范的运作机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及配套法规不健全。

三、提案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针对我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存在的短板,结合你们在提案中所提的建议,我们在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梳理发展情况,为谋划“十四五”规划提供依据。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全面掌握我州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为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我局结合“十三五”规划的要求,重点对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失能失智老人长期照护、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方面涉及的19项指标进行逐项核实统计,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会同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重点对推动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等指标进行全面核查。经初步汇总,全州有130个城市社区,已建住宅小区1317个,其中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736个,无按标准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130个社区中,有60个社区基于民政部门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现有设施开展养老服务;11.22万城市老年人中,有80岁以上高龄老人1.28万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0.78万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0.2万人,三类特殊对象每年可接受社区提供的探视等服务4.29万人次。从以上情况看,我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设施覆盖率低、小区养老设施配建严重不足、服务内容单一、缺乏专业化品牌化机构(组织)等问题,我们将在编制“十四五”规划过程中,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促进措施。同时,根据你们在提案中关于“统筹规划未来5至10年全州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任务,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的建议,我局在开展“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前期工作中,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民发〔2019〕88号)提出的“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要求,谋划了乡镇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65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4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78个,可新增养老床位9160张。

(二)推进养老服务立法,从制度层面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我州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社区、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使用等刚性约束和保障不足。针对此问题,我局积极向州人大、州人民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支持,从今年3月开始启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的立法工作,计划在全省率先开展养老服务立法,以单行条例的方式,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等作出强制性规定,从顶层设计层面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目前,经条例起草小组30余次分头修改、7次集中封闭修改,已完成意见征求、专家论证等程序,经州政府常务会、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州人大党组审查,已形成党内送审稿报州委审定,待审定同意后即可呈报省委批准。《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且总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的住宅区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且总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配置。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当将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明确养老服务设施位置、配建面积、建设标准等要求;第十三条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生活照料服务、健康护理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安全保障服务、身心健康服务、法律服务等内容作了规范,提出支持设立家庭照护床位,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上门照护服务,并鼓励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开放所属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健身等服务。《条例》出台后将极大地推动我州社区居家养老发展。

(三)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坚持项目驱动的思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经多次向省民政厅专题汇报争取,目前已争取到省级资金支持534.6万元,用于新增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结合项目布局和前期工作情况,与州财政局就资金分配和具体项目安排统一意见后,以《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省级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0〕126号)下达各县市,共安排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7个,可新增日间照料床位170张。

(四)加快开展试点示范,探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途径。近年来,我州各县市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方面作了大量的先行先试探索工作,如:大姚县整合城区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县城老年活动室项目,建成“大姚县老年服务中心”,设床位117张,引入社会资本负责运营,并向社区老年人和老年团队免费开放文化、体育活动等功能;对建成的金碧镇里长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引入社会资本运营,开办“大姚县金凤凰老年公寓”。禄丰县将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规划建设在原金山镇敬老院旁,对因乡镇撤并后闲置的敬老院床位资源整合利用,设床位80张,引入社会资本开办“禄丰县金色家园养老服务中心”。在对上述探索性做法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2020年,我局计划继续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对引入社会资本运营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专业养老机构依托自身优势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的给予资金扶持,指导其开展针对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上门护理、送餐、助医、陪护等服务。目前,已筹集资金20万元并会同财政部门下达到相关县市,计划在楚雄市、姚安县、大姚县分别依托楚雄州老年护理院、姚安县乐养中心清和社区服务站、大姚县金凤凰老年公寓等机构开展试点工作,为全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和职能发挥探索新途径奠定坚实基础。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根据面商和你们在9月28日州政协会议上和10月23日重点提案督办过程中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政策出台。在推动养老服务立法的同时,目前我局已代州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等任务,目前正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即可印发实施。

(二)深入开展调研。在前期配合省民政厅完成相关调研的基础上,加快与相关技术单位对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发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按照老年群体不同民族、收入水平、年龄阶段、生活区域、子女情况、健康状况、居住情况等类别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搞清老年人对配餐送餐、助洁助浴、代购、家政服务、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文娱活动等需求,为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提供科学详实的数据支撑,使规划和政策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组织考察学习。计划10月中旬会同你们组织相关县市民政局负责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负责人和有意向投资(或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运营政府投资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人士,到省内先进地区就社区养老服务进行考察学习,真正学到先进地区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居家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精髓,借他山之石推动我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

(四)督促试点项目。督促试点县市(机构)项目进度,指导其延伸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打造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感受真切的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的落实。同时,对试点中形成的好做法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力争在试点结束后,全州社区养老服务“全面开花”。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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