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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1-0309003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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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1400000

 

附件1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预算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中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情况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附件2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单位根据《楚雄州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行业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县市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州属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指导县市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直接联系一批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

3.拟订全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州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州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杈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州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承担涉港澳台及华侨收养子女登记工作。

8.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拟订全州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定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州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及3个未独立核算下属单位。其中9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3个未独立核算下属单位: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殡葬管理所(执法大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州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民政工作政治属性,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围绕“三个聚焦”,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3456610”全面从严治党楚雄实践,深入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引擎,凝心聚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争先进,推动全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民政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紧紧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着力强化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一要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推进民政工作。二要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民政工作奋斗目标。三要始终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四要始终把系统观念贯穿民政工作主线,科学编制“十四五”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动汇报沟通,努力争取将更多民政事业及民政项目纳入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筑牢民政兜底保障防线。一要坚决扛稳民政兜底保障责任。二要开展救助专项行动。三要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

3.强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着力构建基层民政服务平台。一要落实人员配备。二要落实服务场所。三要落实保障措施。四要落实管理制度。五要落实工作责任。

4.持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一要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养老服务工作。二要强化项目建设,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安全工作。三要聚焦服务需求,推动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实施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试点建设行动。

5.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守住疫情“零感染”底线。全州民政系统要严格按照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省民政厅的工作要求,抓实抓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零感染”底线。要重点加强养老、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管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保持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工作,有效降低疫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街面巡查、劝导救助,严格入站人员管控。婚姻登记场所要推广电话、网络、微信等预约登记,调控登记数量,避免扎堆登记。全州民政系统要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全力确保全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安全。

6.抓紧抓实各领域重点工作落实,竭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要实施提质增效工程,推动殡葬改革提质升级。二要坚持久久为功,深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三要突出创新引领,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四要培育和监管并重,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五要突出重点抓关键,大力发展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六要加强平台机制建设,着力提高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和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七要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区划地名工作水平,全力做好禄丰撤县设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7人,机关工勤编制3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6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25.38万元,政府性基金1442.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9880.26万元对比,减少511.98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部分“十三五”项目已建设完成,2021年不再预算资金;二是2021年部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整为提质改造,预算资金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68.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68.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25.38万元(本级财力7925.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42.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9880.26万元对比,减少511.98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部分“十三五”项目已建设完成,2021年不再预算资金;二是2021年部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整为提质改造,预算资金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68.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6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74万元,与上年697.03万元对比增加16.71万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中,虽然人员经费由每人每年1.6万元调整到1.39万元,但同时我单位2021年新调入人员7人,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8654.54万元,与上年9183.23万元对比减少528.69万元,减少5.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部分“十三五”项目已建设完成,2021年不再预算资金;二是2021年部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调整为提质改造,预算资金有所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9368.2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201行政运行:498.25万元,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53万元,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4.00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371.44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3.2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39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51.69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750.00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15.93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6.52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2.1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0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18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8.54万元,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42.90万元,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457.5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9,368.28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47.82万元,30102津贴补贴:166.02万元,30103奖金:86.11万元,30107绩效工资:23.29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39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90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18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0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8.54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万元,30201办公费:25.00万元,30202印刷费:0.20万元,30205水费:3.06万元,30206电费:5.06万元,30207邮电费:0.80万元,30211差旅费:29.50万元,30213维修(护)费:1.22万元,30215会议费:2.6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00万元,30226劳务费:33.04万元,30228工会经费:7.5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5.1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30302退休费:69.48万元,30305生活补助:45.43万元,30901房屋建筑物购建:500.00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39999其他支出:8039.80万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8039.8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0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371.44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750.00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15.93万元,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42.90万元,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457.53万元。具体项目清单:1.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对下)补助资金;2.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对下)补助资金;3. 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对下)补助资金;4.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生活补助资金及 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5.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对下)补助经费;6.“揭批查”运动和“两案”审理刑满释放人员(对下)补助资金;7. 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及100岁以上寿星老人长寿补助资金;8.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补助资金;9.福彩公益金支持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及100岁以上寿星老人长寿补助资金;10.福彩公益金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对下)补助资金;11.福彩公益金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和护理型床位改造(对下)补助资金;12.福彩公益金支持2021年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安全及绿化设施(对下)补助资金;13.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对下)补助资金;14.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对下)补助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与中央配套清单项目1个,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457.53万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缓解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保障全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患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8039.8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0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371.44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750.00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515.93万元,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42.90万元,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4457.53万元。具体项目清单:1.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对下)补助资金;2.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对下)补助资金;3. 2021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对下)补助资金;4.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生活补助资金及 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5.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对下)补助经费;6.“揭批查”运动和“两案”审理刑满释放人员(对下)补助资金;7. 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及100岁以上寿星老人长寿补助资金;8.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补助资金;9.福彩公益金支持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及100岁以上寿星老人长寿补助资金;10.福彩公益金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对下)补助资金;11.福彩公益金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和护理型床位改造(对下)补助资金;12.福彩公益金支持2021年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安全及绿化设施(对下)补助资金;13.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对下)补助资金;14.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对下)补助资金。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35.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为我单位目前不涉及相关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6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树立“热情、周到、安全、节俭,便捷”的理念,积极培育节俭效能的公务接待意识,厉行勤俭节约,简化接待礼仪。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较上年无增减,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既有效保障公务活动开展,又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纳入预算项目24个,财政预算安排865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11.6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7个;政府性基金1442.9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7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其中:重点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7451.66万元,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100岁以上寿星老人长寿补助1250万元;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惠民殡葬)1479.5万元;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4522.16万元;福彩公益金支持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安全及绿化设施建设200万元。

(一)“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项目,财政拨款安排4522.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缓解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保障全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患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在规定时限内拨付城乡低保金,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二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保障临时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三是及时将全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患艾滋病毒感染儿童纳入保障范围,达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预期目标,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的生活质量。四是及时将新增范围内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对象和孤儿等特困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及时审批,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惠民殡葬)”项目,财政拨款安排1479.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的给予2000元补助,州级财政每人补助1000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按照(楚办发[2016]27号)文件要求,符合补助对象按实际补助人数足额发放补助资金。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加快推动绿色殡葬发展,树立文明丧葬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落实全州火葬区范围内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人公墓安葬补助殡葬惠民政策,让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达到“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提高社会文明的目的,实现全州火葬区群众享受惠民殡葬优惠政策,全面突显我州殡葬改革成效。

(三)“80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100岁以上寿星老人长寿补助”项目,财政拨款安排125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州80至99周岁老人月均不低于50元及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月均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补助范围,完成“该享则享,应享尽享”的预期目标,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二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做好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全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三是严格按程序做好高龄老人补助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及时办理补助补贴停发或增发手续,提高发放对象满意度。

(四)“福彩公益金支持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安全及绿化设施建设”项目,财政拨款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州已建成的103个乡镇公墓中,部分只具备安葬条件,没有完善附属设施,没有围墙、停车场、公厕、焚烧池、绿化率低的农村公益性进行安全和绿化设施进行完善提质,每个项目州级补助1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6]27号)要求,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全州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对新建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补助,全面推进楚雄州殡葬改革工作;二是全面实行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大力提高火化率,促进和谐社会和“三个文明建设”;加强殡葬改革法规体系、管理体系及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丧俗改革,基本解决乱埋乱葬问题,在全乡逐步形成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丧葬新风尚。三是要不断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在统一规划和严格执行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完善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7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2万元、奖金1.05万元、办公费15.97万元、印刷费0.2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0.80万元、物业管理费0.60万元、差旅费8.50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工会经费7.5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0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92万元、民政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与上年47.97万元对比增加3.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新调入7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3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4

 

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详见部门公开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

2021年3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1400111



附件:楚雄州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413084916727.xlsx 附件:楚雄州民政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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