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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1-0830003
  • 公开目录:2021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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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您 们在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们要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服务需求,迫切需要一大批具有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是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社会工作与专业人才的发展是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服务人民群众、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止到2020年12月底,全州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工组织有11个,在册人员33人。全州共有从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5311人,其中:通过国家考试,取得初级和中级社工资格人员共209人(持证)。

针对你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认真研究,结合“十四五”规划,加大力度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一、全面完成乡镇社工站建设任务

为解决基层民政力量薄弱,加强基层服务力量,搭建基层服务平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我州在全省民政工作会后,率先在4月底完成了全州103个乡镇社工站建设任务,为更好地服务基层困难群体,满足基层困难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提升基层困难群众生活品质,建立了以乡村社会救助经办员(协理员)+持证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队伍(含儿童主任等)的乡镇社工站服务队伍,下步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专门对困境儿童、残疾人、高龄空巢失能失智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社会康复、危机干预、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帮助面临困境或需要帮助的群体建立系统性、专业性、针对性的服务。

目前,全省按《云南省民政厅印发云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民发〔2021〕36号)文件要求“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精神,全省1416个乡镇社工站全部建立,我州103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也如期建立。全州103个乡镇配备了363名社会工作人员(含164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105个村(社区)配备了1461名社会工作人员(含1162名村级协理员),为下一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人才支撑,形成有机构干事、有人干事、有能力干事的社工站发展格局。社工站的建立就是要解决基层民政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力量薄弱,人少事多、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创新能力不足、服务不专业等问题,今年乡镇社工站配备的人员一般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专业不限,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人员优先。下步我州将加大乡村社会救助经办员(协理员)、社工站成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社会工作理念和知识,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和能力,提高服务的专业性、技巧性,使其转化为专业社会工作者。

二、出台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人才激励政策

2020年底,云南省民政厅等19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职业任务、服务领域、岗位开发和人才配备,规范了专业岗位聘用,强化了激励保障措施,是近来结合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十四五”规划比较完善的一个政策创制。为较好的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楚雄州民政局于今年年初起草了《楚雄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将省民政厅等19个部门按职能职责从上到下对应各部门,分解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在两次征求意见后,联合19个部门制发了《楚雄州关于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清单的通知》,要求组织、政法、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力争在两年内各部门按省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出台相应政策或工作规范,落实我州社会工作人才岗位设置的渠道和途径,为我州社会工作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新突破打下良好政策创制和实践基础。

三、探索建立社会工作督导机制

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督导中的主体作用,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快建立与服务项目、服务岗位同步进行的督导制度,健全督导人员培养、选拔、使用、考核等机制,发挥督导对服务提升的专业支持作用,提升群众满意度。乘着全省社工站建设的东风,我州将成立一支专兼职的社会工作服务督导队伍,通过培训督导,提高基层民政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比例。

四、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一是2021年,我州将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项目目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我州政府购买服务,将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指导目录。二是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各级财政常规预算中支出,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0〕45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民发〔2021〕36号)、《楚雄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任务清单》要求,下步将加大对社会工作政府购买服务(或项目)的支持力度,州级财政将结合省州补助政策及项目建设情况,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的同时,调整支出结构,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及时安排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发展。

五、抓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社会工作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

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利用“学雷锋日” “社工日” “慈善日”等节点,组织民政、教育、公安、人社、司法、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使群众了解社会工作,知晓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加大社会服务成果的宣传力度,更好地支持和帮助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

六、发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社区社会治理

一是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目前,全州共有社区社会组织2583个(民政备案),形成了每个村(社区)至少有2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将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灵活简便,活动频繁的特点,增加居民参加文化、环境、卫生、治安、居民生活多角度活动。二是发挥社区枢纽的作用,大力倡导“社区+社工+社会组织+志愿者”协同机制,搭建链接志愿者、爱心人士、社区能人的桥梁,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到社区治理的方方面面,发挥余热,让中华民族邻里互助的传统发扬光大,更好地让社区居民和谐和睦生活!

衷心感谢您 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民政工作,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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