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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1-0913002
  • 公开目录:2021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 文号:
  • 主题词: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48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楚雄州委,张光燕、张燕委员:

您 们在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和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随着我州殡葬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成为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自殡葬改革以来,州委州政府及各县市 委 政 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了大力关心与支持,截 止2020年10月,全州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州火葬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均达到100%,顺利实现县(市)殡仪馆、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火葬区划定、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四个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圆满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三五”殡葬改革目标任务。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省、州分别按照每个公墓补助20万元,合计40万元标准进行补助,其余不足部分由县市自筹。截 止 目 前,省级已下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86个,补助资金1720万元,尚有1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340万元还未兑现;州级下达建设项目103个,补助资金2060万元,各级补助资金已按实际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情况分配到各县市。由于省州补助标准偏低,县市配套资金难于到位,致使已建成的10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缺口大,不同程度存在公墓管理用房、卫生间、大门围墙、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不完善,进入公墓道路未硬化,通行条件差,墓区绿化美化水平低等共性问题。

“十四五”期间,楚雄州民政局紧紧抓住全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的最佳窗口期,聚焦群众丧葬服务需求,紧盯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科学合理编制全州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力度。一是将已建成的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列入提升改造计划。按每个公墓100万元的标准,总投资1.03亿,主要用于管理用房、卫生间、大门围墙、停车场、水电路、绿化美化等附属设施建设。二是合理调整殡葬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在实现全州殡仪馆、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基础上,根据各县市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位置、交通状况适时启动规划建设乡镇殡仪服务站及村级公墓,“十四五”期间,拟在距离县城较远的部分乡镇规划建设乡镇殡仪服务站(火化点)14个,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481座,同时在目前已建设6个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塔)的基础上,再新建4个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塔),总投资近5亿元。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按照“多规合一”的编制要求,积极做好土地调规、林地修编等工作,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满足群众“逝有所安”的安葬(安放)需求。三是加大州级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惠民殡葬资金补助力度。州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一如既往将殡葬改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惠民殡葬资金奖补力度。坚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主要由县乡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筹集,不得向村民摊派的原则,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给予适当倾斜照顾。制定完善生态安葬奖补措施,引导鼓励群众通过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或骨灰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切实推进全州绿色生态殡葬。四是强化殡葬改革宣传与殡葬执法。深入开展殡葬改革“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强化殡葬改革宣传,让殡葬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加大殡葬领域散埋乱葬、违规土葬、大搞封建迷信等的整治力度,持续巩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成果,大力培树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先进典型和文明新风尚,推动殡葬改革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衷心感谢您 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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