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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1-0924003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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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14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单位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行业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县市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州属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指导县市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直接联系一批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

3.拟订全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州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级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州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订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杈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州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承担涉港澳台及华侨收养子女登记工作。

8.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拟订全州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定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州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全州民政系统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州委“1133”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持续全面提升全州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全年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坚持兜准、兜住、兜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责使命,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精准救助,同时防止一兜了之”。一是要迅速开展好兜准、兜住、兜牢”专项行动。二是要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发挥好临时救助解急救难”的重要作用。

2创新模式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新发展。按照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要抓实规划,强化顶层设计。二要强力推进,确保项目建设克期完成。三要外引内联,实现养老项目运营模式新突破。四要强化保障,夯实普惠型老年福利工作基础。五要加强培训,提升彝州养老队伍业务水平。

3持续发力,积极稳妥强力推进殡葬改革。要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殡葬需求为着力点,在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一是要全面加强殡葬改革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要继续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要全力确保“3个百分之百”目标任务的完成。四是要继续开展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的工作措施,确保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克期完成。

4)试点示范,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5服务管理,在健全完善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上有新突破。一是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二是持续推进婚姻登记 行 风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四是加大对流浪儿童和孤儿的救助保护力度。五是加大残疾人信息精准核查力度。

6清理整顿,推动社会组织和福利慈善事业更加规范有序。一要全面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二要大力发展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三要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力争2020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目标任务。

2.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0年,州民政局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一是加大投入,精准保障,坚决守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最后一道屏障;二是内引外联,创新机制,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三是高位推动,持续发力,殡葬改革从全省跟跑方队”进入领跑方队”;四是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区划地名和基层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五是完善体系,强化保障,儿童福利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六是创新载体,强化措施,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七是清理整顿,党建引领,社会组织活力明显增强;八是统筹推进,真抓实干,各项民政重点工作齐头并进;九是提高站位,压实责任,抓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十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进全州民政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殡葬改革工作经验2次在全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五个一”和五个一批”控制早婚早育增量化解存量工作模式、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五抓五到位”模式得到省民政厅充分肯定。州民政局被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优秀集体;202012月民政部指定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代淳志同志到浙江参加民政部组织的城乡社区治理经验交流;楚雄州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率先在全省开展养老服务立法已获省委批复;2020年省民政厅对州(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考核,楚雄州民政局再次评为优秀,取得了连续两年优秀”的好成绩。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等民政重点工作均得到州委杨斌书记、州政府迟中华州长的批示肯定和表扬。

(三)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及3个未独立核算下属单位。其中9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3个未独立核算下属单位: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殡葬管理所(执法大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简称民政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768.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7.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68.58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5.89万元,占总收入的99.83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1808.99万元对比减少4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职能划转,人员减少,对应的工资及社保缴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19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78万元,占总支出的34.23 %;项目支出1444.73万元,占总支出的65.77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1373.89元对比增加822.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财政安排实拨资金430万元,用于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土地款,由于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职能划转,此款20207月已如数划转到发改委;二是楚雄州民政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招标成功,及时开展项目建设的基础等相关工作,资金按进度及时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1.78万元。与上年752.57万元对比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工增减变动正常调整职务级别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4.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9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合计674.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4.7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42.11万元津贴补贴176.22万元奖金116.69万元、绩效工资30.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5万元、住房公积金3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63万元,包括退休费68.19万元,生活补助1.44万元,救济费2万元

2.公用经费合计77.3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7.36万元,包括办公费16.09万元、印刷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8.2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2.59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工会经费7.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4.73万元。与上年621.32万元对比增加823.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财政安排实拨资金430万元,用于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土地款,由于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职能划转,此款20207月已如数划转到发改委;二是楚雄州民政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招标成功,及时开展项目建设的基础等相关工作,资金按进度及时拨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苦干实干,精准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坚定有力。

全州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脱贫攻坚“五个一批”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采取“对无力脱贫的低保兜底一批、扣减刚性支出纳入低保一批、救助减退帮扶一批、单人户施保兜底一批、临时救助防止返贫一批”的“五个一批”措施,兜准脱贫对象、兜牢保障待遇、兜住脱贫底线。2020年,全州共投入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52亿元,共有5.6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1.08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临时救助,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有力地确保了10县市脱贫攻坚顺利通过国家、省级考评验收和全州整体脱贫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及时向各县市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省州补助资金65247.78万元,其中:州级财政实际配套资金3740.4万元(其中,以奖代补55万元),确保各县市在每月10日前发放当月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资金。

二是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助力精准扶贫。202061日起,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640//月,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4500//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动态、稳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2020年,全州共纳入城乡低保对象128614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保障资金45480.4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22304人、发放低保金10902.41万元,农村低保保障106301人、发放低保金34578.04万元;纳入特困供养救助8508人,发放供养金9486.31万元;临时救助3410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391.14万元;110月连续向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困难对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7892.3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47.45万人次。

三是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城乡低保监管力度全面加强。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开公布了州县乡三级低保投诉咨询电话、按月公开公示城乡低保保障对象信息、实现了全省统一的数据精准核对和利用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同步开展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等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县乡村配备了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制度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通过采取系列有效措施,在全州开展州、县、乡、村农村低保经办人员大培训,统一了全州低保标准、业务标准,基层农村低保经办服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低保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过去部分地方存在的“错保”、“漏保”、“优亲厚友”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的工作目标,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彻底解决,农村低保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2.创新机制,内引外联,养老服务业蓬勃发展。

2020年,全面落实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关怀,同时也得到广大老年人的高度赞赏,提高了老年人的满意度。

一是坚持将养老服务业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服务、医养融合、产业发展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星级养老机构创建评比,全州评定四星级养老机构2家、三星级5家。

二是积极推动建成空置4年的楚雄州老年护理院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人才运营管理,目前已完成设备配置、设施改造等投资1800万元,即将正式投入运营,将填补楚雄城区大型专业养老机构空白。总投资6141万元的楚雄州民政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主动作为,强化创新,在全省率先启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获省委审批,亮点经验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全州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高投入运营养老机构达111家,仅次于昆明市,建成养老床位15266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有床位33.9张,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州养老服务业总体呈现快速、健康、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四是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州民政局负责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方案的制定和政策、业务指导,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进度和资金安排,明确督促检和相关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衔接,加强资金保障,确保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到位

3.担当作为,高位推动,殡葬改革走入全省前列。

殡葬改革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加快推动绿色殡葬发展,树立文明丧葬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面对2018年全州殡葬改革工作位于全省后列的不利局面,勇于担当、直面问题,全面深入推行 4+3”殡葬改革工作模式,克难攻坚,奋力赶超,高位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全州殡葬改革工作从全省“跟跑方队”进入了“领跑方队”,处在了全省前列。

一是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州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 盖,每新建1个项目州级补助20万元。2020年楚雄州火葬区覆盖人口217.95万人,截止1031日,全州10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乡镇覆盖率100%2020年累计死亡14146人,火化遗体14146具,火化率为100%;骨灰入公墓安葬(或寄存)14146具,入公墓(或寄存)率为100%全州火葬区火化率、入公墓率100%实现火葬区划定县(市)殡仪馆、县(市)经营性公墓、乡(镇)公益性公墓、村(社区)红白理事会“五个全覆盖”

二是对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的给予2000元补助,州级财政每人补助1000元。2020年减免非财政供养人员遗体运输火化费1182.18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3670.86万元,受益群众1076543060人,真正减轻了群众办理丧事的负担,着力解决“丧葬难、丧葬贵、死不起”等问题。圆满完成了州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20162020年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目标任务。

4.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区划地名和基层治理取得新成效。

一是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19年开始,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重新启动撤销禄丰县设立县级禄丰市的报件准备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先后组织对禄丰县设立县级禄丰市总体方案、报件文本和《追梦二十载 展望新时代》专题片等进行重新编制和审定,建立了月汇报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加强与省民政厅的汇报协调,局主要领导先后16次向姜山厅长、熊梅副厅长、马斌副厅长作了专题汇报,争取支持,目前,撤销禄丰县设立县级禄丰市已经顺利通过审批;楚雄市撤销鹿城镇、东瓜镇,设立鹿城、东瓜、彝海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正抓紧准备报件材料。昆楚线、楚思线及州内10条县级界线联检工作全面完成。

二是深入推进村(社区)治理创新,推进村社区减负落到实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各项民政工作稳步推进;强化村级事务协商,全州1105个村(社区)完成一约四会”的修订完善和县级备案是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坚持力度不减、投入不减,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民政系统问题实现整改清零、民政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战果

5.完善体系,服务保障,儿童福利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近年来,儿童福利工作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服务对象从传统机构孤儿向社会残疾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延伸;保障内容从单纯生活养育向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综合发展转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楚雄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开拓创新,采取系列举措推进儿童福利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儿童福利院、儿童之家为主阵地,建立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事业工作机制,特困儿童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巩固落实孤儿保障制度,孤儿基本生活有着落。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办发〔2020148)202061日起,集中养育孤儿的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980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1200//月,州县财政需配套每人每月780元;社会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80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每人每月1200元,州县级财政需配套80//月。全州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等特困儿童共608名,其中318名(机构养育48名,社会散居孤儿270名)孤儿,26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同时,年满18周岁后的在校学生,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二是建立健全州、县、乡、村四级儿童关爱服务网络。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一名儿童督导员,每个村(居)配备一名“儿童主任”,全州有乡镇督导员111人,儿童主任1077人,委托监护责任书签订实现全覆盖全州1105村(社区)建成儿童之家1088个,应建覆盖率达100%。全州录入金民工作系统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99747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27317人,困境儿童72430万人。

三是建立健全了州、县、乡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走访巡查制度,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业失教、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等问题,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让孩子们共享新时代的阳光和温暖。

6.统筹推进,真抓实干,各项民政重点工作齐头并进。

一是创新载体,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五个一批”控制早婚早育增量化解存量工作模式得到省民政厅充分肯定。

二是清理整顿,党建引领,社会组织活力明显增强。对全州1299个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其中194行业协会商会中仅有46个收取会费,无其他经营性收费),全州五抓五到位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工作模式得到省民政厅充分肯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排名全省前列,107个行业协会100%完成脱钩改革工作任务

是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社会参与支持慈善事业力度不断加大。孵化培育社工组织9家,全州登记共注册志愿者达15.77人,实施志愿项目总数2162个,时长34.83小时。

是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州实现福利彩票销售2.05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6448.9万元。

五是高质量编制楚雄州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抓好规划编制工作,现已编制完成《楚雄州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十四五”期间,州拟规划实施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殡葬基础设施和民政信息化建设等项目,规划总投资116亿元。

高度重视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结合一部手机治理通,深入开展“十包十保”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严格执行落实《楚雄州民政系统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对全州养老、儿保等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全覆盖、封闭式运行管理,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实现“零感染”目标,确保了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民政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守了安全生产底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3 %。与上年892.34万元对比减少95.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工资结构及社保缴费变动;二是救灾仓库划出,对应的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2%。主要用于机关及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厅机关及离退休经费等;

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

1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37.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机构运转日常工作开支;

2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3.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专项业务正常开展;

3民政管理事务民间组织管理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等开支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0.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退休金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转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机关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及购房补贴

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3.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住房改革后,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缓解职工的经济压力

2)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支出7.5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后,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缓解职工的经济压力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我局不涉及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的62.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19.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树立“热情、周到、安全、节俭,便捷”的理念,积极培育节俭效能的公务接待意识,厉行勤俭节约,简化接待礼仪;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既有效保障公务活动开展,又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49万元,下降28.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8万元,下降3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6.9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树立“热情、周到、安全、节俭,便捷”的理念,积极培育节俭效能的公务接待意识,厉行勤俭节约,简化接待礼仪;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既有效保障公务活动开展,又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68.42%;公务接待费支出2.77万元,占31.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因为我局不涉及相关出国(境)业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20年我局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慈善事业发展、社会组织登记和注销管理、监督检查、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诸多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慈善事业发展、社会组织登记和注销管理、监督检查、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诸多民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局不涉及国(境)外接待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36万元,与上年71.45万元对比增加5.9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资产总额1873.06元,其中流动资产236.83元,固定资产551.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84.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421.8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1.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2.2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8.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72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73.06 

236.83 

551.43 

479.36 

 

 

72.07 

 

1084.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财绩发〔2021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我局2020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0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0年度我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20年民政局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措施和申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健全完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确保财政预算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 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 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实行“收支 两条线”管理。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临时救济、社会组织管理、福利彩票销售、残疾人福利等开支。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定的办法给予的资金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指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下级政府承担上级政府委托事务或政府间共同事务等,享受的具有指定用途的上级资金补助,又称有条件补助或专项拨款,重点用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领域。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楚雄州民政局

2021923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1401111



附件:楚雄州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2011330919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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