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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州一季度社会救助执行标准及工作情况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2-0425001
  • 公开目录:社会救助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2022年全州一季度社会救助执行标准及工作情况
  •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 文号:
  • 主题词:

2022年全州一季度社会救助执行标准及

工作情况

从2021年7月1日起,楚雄州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640元/人/月提高至66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4500元/人/年提高至4770元/人/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832元/人/月提高至858元/人/月。城市低保实行补差发放,人均补助水平为410元/人/月;农村低保分档发放,其中,A类398元/人/月、B类265元/人/月、C类180元/人/月。及时向各县市下达2022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省、州补助资金4.07亿元,截至3月底,全州纳入城市低保保障21227、发放低保金2485.31万元,纳入农村低保保障92432人、发放低保金7456万元;纳入特困供养救助8536人,发放供养金2571.33万元;一季度,全州共临时救助942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870.49万元。全州共通过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民政救助事项4814件,办结4959件。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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