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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3-0116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楚雄州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 文号:
  • 主题词: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楚雄州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mzj.cx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楚雄州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026880,传真:0878-3026881,电子邮箱:cxmzxxb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扎实做好栏目设置及信息维护工作。进一步做好民政业务信息和政策解读发布工作,维护回应好社会关切和群众关切。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树立民政形象。州民政局网站共开设专栏18个,截至2022年12月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条。三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州委、州政府及全局中心工作,突出做好民政领域涉及的社会救助保障、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四是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022年由我局承办的州人大代表建议共15件(主办10件、协办5件),州政协委员提案共18件(主办11件、协办7件),办复率、面商率、书面反馈意见满意率均达100%,并在部门网站公开。五是认真梳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规范办事程序,一次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更新《楚雄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实时调整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杜绝因信息内容错误和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一是加强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政府网发挥指引》和省、州政府要求建设网站,网站布局合理,信息页面清晰,政务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政务信息公开及时。二是加强网站管理员队伍建设。落实专人负责网站建设、运维和管理,根据民政工作实际对部分栏目进行合并调整,确保栏目设置合理、维护便捷、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三及时开办理12345政府热线办件办理。2022年,共办理12345热线交办件2件,均及时办理并落实企业及民众的诉求,按期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暨“12345”政府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楚雄州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形成全局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依法依规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人员培训。按要求参加州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1期56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进力度不够,科室报送信息不及时、质量不高,对信息是否公开把握不准、保密审查把关不严,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够健全,组织管理、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自身素质与政务公开形势变化、政策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困难环节,邀请业务专家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加强对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工作中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四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专业知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2022年,我单位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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