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人出于各种目的
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
办理婚姻登记
引发的纠纷不断
● 基本案情 ●
管某某于1990年3月出生,因历史原因没有落户,2012年,管某某准备与林某某结婚,便冒用赵某某的身份信息办理了身份证并登记结婚。2022年,公安机关对管某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了虚假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其重新办理了相关证件。但管某某冒用赵某某身份办理的结婚证至今仍未撤销,错误的结婚证信息对管某某家的工作、生活等方面造成了诸多不便和不良影响。
● 检察履职 ●
2024年2月,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后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管某某的错误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已采纳检察建议,正在依据法定程序处理。
● 检察官说法 ●
● 相关规定●
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当事人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当依法开展调查核实,认为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发现相关个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线索、监督立案查处。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认定情况、监督情况,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
婚姻登记与个人生活关系重大一定要严格遵守婚姻法有关规定如实、准确登记个人信息防止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