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两项工作被考评为全省优秀并双双位列全省16州市第一名

  • 日期: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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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向省综合考评办报送《关于报送2020年度综合考评情况的报告》(云民报〔2021〕8号),楚雄州列入省委、省政府对州委、州政府综合绩效考评的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两项工作分别以91.26分、100分(满分)的好成绩,被考评为全省优秀,并双双位列全省16州市第一名。这是继楚雄州民政局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民政工作被省民政厅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评为优秀,并在16个州(市)中连续两年位列全省优秀第2名的基础上,再次获得的又一良好成绩。

2020年以来,州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1133”战略,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为引擎,切实把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两项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中之重的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挂图作战,着力抓重点、克难点、推项目,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全力推进全州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一是扛稳责任,多措并举,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兜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和民政部门首要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上下联动,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大走访,多措并举抓实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通过购买服务为县、乡、村三级配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1326人(县乡164人、村级1162人),有效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薄弱难题;建立全州民政系统州、县、乡、村四级民政干部大培训工作机制,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业务培训2100多人次,基层农村低保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实现了州、县、乡、村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靶向精准、目标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扎实开展“兜准、兜住、兜牢”专项行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开公布了州县乡三级低保投诉咨询电话、按月公开公示城乡低保保障对象信息、实现了全省统一的数据精准核对和利用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同步开展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等工作,农村低保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积极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及时向各县市下达2020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中央省州补助资金65247.78万元,确保各县市在每月10日前发放当月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资金;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20年6月1日起,全州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4500元/人/年,稳定高于国家脱贫标准,农村低保A类补助水平达到了350元/人/月;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州纳入城市低保保障22304人、发放低保金10902.41万元;纳入农村低保保障106301人、发放低保金34578.04万元(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54767人,发放低保金18821.46万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精准救助工作目标,实现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彻底解决,坚决守好守住脱贫攻坚民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最后一道“屏障”,有力保障了全州10县市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级脱贫考评验收,确保全州实现整州脱贫目标。二是创新机制,重点突破,全州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服务、医养融合、产业发展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星级养老机构创建评比,全州评定四星级养老机构2家、三星级5家;积极推动楚雄州老年护理院引入社会资本运营,目前已完成设备配置、设施改造等投资1800万元,即将正式投入运营。在全省率先启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并获省委审批,立务实管用的法、惠民的法,亮点经验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全州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高,质量明显提升,投入运营养老机构达111家,仅次于昆明市,建成养老床位15266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有床位33.9张,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州养老服务业总体呈现快速、健康、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2021年,州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奋力拼搏,补齐短板,持续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两项工作继续干在实处,走在全省前列,为高质量推动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1133”行动、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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