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31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民生保障政治责任未压实,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理论武装不扎实,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5项学习制度,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以来,召开党组会6次、干部职工理论学习18次,累计参学670人次。三是开展学习资料清理,按规定销毁书籍3册,光盘1张。四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厘定年度学习主题13个,2023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
(二)关于“民生保障责任未扛牢,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机制,发放宣传单1600份、接受群众咨询850余人次,2023年以来,新纳入1140人。追回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的残疾人“两项补贴”38.02万元。二是开展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摸排,2019至2022年新建18个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运营。三是加快殡仪馆火化炉排污设施建设,楚雄市2台火化炉、4套尾气处理设备、1套遗物焚烧炉和元谋县殡仪馆焚烧池排污设施、禄丰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建成投入使用。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九纳入、一列入、五作为”要求,签订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18份,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完善《中共楚雄州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厘定正面清单10项、负面清单5项。三是健全意识形态阵地建管、网络舆情管理等制度,全面落实工作群实名制管理。
(四)关于“履行保密责任有差距,保密工作有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开展保密培训和警示教育2次113人次,签订保密承诺书52份,开展检查1次。二是建成保密网络机房和视频会议系统,提升网络综合治理水平。
(五)关于“巡察审计整改责任未落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3名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认真落实党组研究选人用人事项专人专本记录、专人保管制度。二是持续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08年以前应收回福彩销售款债权清查审计,完成州福利厂长期挂账问题整改。在州民政局网站公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滞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为民宗旨树得不牢,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楚雄州民政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行“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高龄津贴,追回2019年以来多发重发高龄补贴。二是制定《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追回2019年以来违规发放的低保资金。
(二)关于“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议事决策不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经费报销事项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二是坚持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前书面发函邀请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会中单列议程听取监督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三)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推进作风效能革命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公文写作培训1期50人次,健全内控机制,提升公文规范化水平。二是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滞留县(市)、乡(镇)的县市人民政府发出提醒函,拨付滞留2019年至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率100%。三是完成楚雄州民政精神病人福利院主体工程建设,正有序推进综合验收及运营筹备工作。四是统筹推进各项民政重点工作落实,2022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楚雄州连续4年为“优秀”等次,纳入省对州综合绩效考评的最低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连续3年为“优秀”等次。
(四)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州老年护理院资产评估,制定国有资产整合方案,正有序推进合作磋商。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三是严格按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2月完成州福利彩票综合体验大厅固定资产登记。四是开展财务知识培训1次45人次。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楚雄州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杜绝违规接待情况。二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把支出审批关,杜绝超预算情况。三是从严落实《关于加强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将4名非实职处级干部安排到业务科室,开展办公用房配备情况核查,杜绝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情况。
三、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党员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13日召开2023年全州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全州民政系统发生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二是调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民政实际,制定并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1份,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三是修订完善学习、工作和后勤等方面制度32项。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定,推动党组议事决策规范化。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台账和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二是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严把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关,于2023年2月9日高质量召开州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基本制度“月检查、季通报”机制,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三是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名,严格程序,提升发展党员规范化水平。
(三)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严格,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清退从下属事业单位抽借调工作人员,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调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公开招聘1名、轮岗1名,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二是强化政策学习,2023年以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人用人政策法规3次85人次。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完善《楚雄州民政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对2019年因私出国(境)未按规定审批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加强日常监督,杜绝干部违规因私出国(境)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011757;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楚雄州民政局;电子邮箱:cxzmzjdzzb@126.com。
中共楚雄州民政局党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