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的提案》(第161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州发展改革委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信息化为依托,强化养老服务运营,在全州创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楚雄州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云南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民政与人社、公安、卫健等部门涉及养老服务相关信息数据的整合、共享和应用,逐步搭建起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养老服务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功能拓展、服务供给综合平台,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和养老服务全流程智慧监管。二是各县市积极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积极引导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智能设备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化养老服务需求。如:永仁县建设了“幸福里—夕阳社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楚雄市、禄丰市、牟定县、姚安县建设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平台;南华县、大姚县建设了“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平台,服务对象主要是高龄、空巢、留守、独居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留守儿童等民政重点保障对象,不断创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
二、关于“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议
建议纳入待落实事项。落实前计划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积极筹备“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计划从州级层面构建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建设楚雄州智慧化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库,将老年人、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服务设施及服务链供应商等信息资源入网建库,打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供需信息壁垒,贯穿州、县、乡三级建立信息管理平台,统一数据统计口径、标准和范围,打通相关领域的信息共享渠道,打造集数据整合、行业监管、服务供给于一体的综合性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二是加强老年人的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服务宣传推广运用。采取“互联网+”智慧养老、智能化呼叫、手机 APP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实现基础数据、服务渠道、服务终端等资源共享,让“互联网+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化养老服务需求。
三、关于“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一是坚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原则,州级每年安排资金300余万元,支持县市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采用试点先行,成熟后推广的方式引入机构提供服务,打造了永仁县“幸福里—夕阳社区”、楚雄市栗子园社区、彝海社区、南华县“云尚+”一老一小关爱服务等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统一布局”的思路,采取召开现场会、集中培训等形式学习交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比学赶超”的干事氛围。二是将“家庭养老床位”“社区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楚雄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培育一批标准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示范机构,有利于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三是通过组织化推进、市场化运作、社会化参与、法治化保障、智慧化赋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暖心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梦,0878-601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