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及相关股室人员,深入到有建设项目任务的乡镇、村委会及敬老院逐个落实具体实施措施:一、每到一个乡镇亲自与乡长、分管民政的副乡镇长及民政办人员一起开会研究工作实施意见及方法;二、实地察看项目建设用地及房屋建盖的面积标准。
通过会议研究、实地察看明确规定:一、凡涉及项目的乡镇必须成立领导小组机构,由乡镇长当组长、副乡镇长当副组长、民政办人员,抽调乡镇有相应技术的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二、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三、资金由县民政局统一专户管理,乙方按工程进度实时转账支付;四、档案由乡镇民政所负责收集管理并报备县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