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王桂芬、曹晓梅代表:
您 们在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收到您 们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于4月20日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和惠及子孙后代的好事、实事。随着我州殡葬改革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更是群众最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我州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特别是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6-2020年楚雄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乡镇全覆盖要求,截止2020年10月,全州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建成的10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中,州级每个项目补助20万元,补助资金2060万元已全部下达到位;省级已下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81个,补助资金1720万元,其余22个项目补助资金440万元我们正在积极向省级争取,有望今年年底配齐。
近年来,全国各地大力推进殡葬改革,而中央、省下拨到州级殡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有限,我州“8县2市”都在推进殡葬改革,项目资金只能按实际情况分配,特别是近年来受疫情影响,争取各级财政补助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资金更是困难,在建成的103座公益性公墓中,都不同程度存在资金缺口大的共性问题,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支持,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力度。
以“十四五”殡葬建设项目规划为契机,按照“覆盖城乡、规模适度、公益惠民”的原则,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一是将已建成的全州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列为提升改造计划,每个公墓提升改造补助资金100万元(省、州、县按比例配齐),总投资1.03亿,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二是合理布局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选址。在实现全州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后,各县市可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情况、交通状况适时启动规划建设村级公墓,将传统坟山、集中安葬点以及少数民族安葬设施纳入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建设和升级改造。在规划的“十四五”殡葬建设项目中,全州1105个村社区,已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481个,每个拟投资50万元,总投资2.405亿。项目实施后,公益性公墓村社区覆盖率可达60%左右,将大大改善群众的安葬需求。三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把殡葬改革移风易俗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美丽乡村、整治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政治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协会章程等规范群众丧事活动,大力营造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等办理丧事的社会氛围。
衷心感谢您 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