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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2-101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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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13日
  • 文号:
  • 主题词:

A

公开

 

楚民办〔2022〕21号

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柳思龙代表:

您在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敬老院改革的建议》,对我州进一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拓展乡镇敬老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专业化、多样化养老服务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按照有关要求,《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合资产,打破“一乡一院”模式

农村敬老院是传统的养老机构,是由政府开办或政府与集体合办,收住无子女赡养、无固定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特困老人的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我州103个乡镇中,共设立农村敬老院102个。近年来,根据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的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姚安、永仁、元谋等县开展了农村敬老院撤并工作,将县域内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集中收住在县级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既改善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条件,又有效节约了政府供养的人力、财力、物力成本,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州还设有农村敬老院91个,集中供养特困人员2828人。

二、关于引入第三方进行商业化管理

农村敬老院因历史背景和供养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其市场化改革需遵循审慎原则。我州从2020年开始,在姚安县试点,通过招标,将相关敬老院交由养老服务企业托管,同时严格特困人员生活保障和护理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估标准,允许空余床位用于收住社会老人,实行市场化经营,确保了生活护理水平不降低、机构运营可持续。同时,为有效盘活资源,为除特困人员外有入住机构需求的其他人员提供机构集中照料服务,在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特困人员入住需求有效满足的前提下,双柏、武定等县将农村敬老院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采取低偿方式,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老年人、独居老年人提供机构养老服务,既为留守老年人子女外出务工消除了后顾之忧,又有效盘活了养老机构闲置资源,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三、关于健全完善服务保障机制

2019年,我州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的有关要求,全面完成了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全州所有农村敬老院均登记为事业单位,由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或具备事业单位身份的乡镇民政办负责人兼任敬老院院长,工作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临时聘用等方式解决。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关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每年定期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确保了培训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目前,全州721名养老护理员中,持有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650人,持证率达到90%。

四、关于实行按需服务,开展多元化养老模式

近年来,我州加大了投入力度,对农村敬老院进行消防安全和提质改造,其中2022年,投入资金1757.9万元,实施农村敬老院提质改造项目19个。通过实施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开办医疗服务、明厨亮灶改造、设施设备配置等,使农村敬老院具备综合养老服务能力,在为区域内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成为能为周边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

你在《建议》中提出的农村敬老院职能没有充分发挥、闲置资源较多、管理体制不完善、入院条件不适应新需求等问题,主要原因是:政府投入不足,导致设施水平不高,服务能力弱;历史上农村敬老院设置过多追求数量,不注重规划布局的科学性;原有的管理体制机制不利于机构可持续发展,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农村敬老院改革刚刚起步,相关政策措施尚未完善。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落实,加快推动我州农村敬老院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州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合理布局机构。以县为单位,按照人口规模、特困人员数量、地理位置、交通等因素,合理制定农村敬老院布局规划,有序进行撤并,撤并后的设施转型为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二是进一步提高资金投入的精准性。集中有限的资金,重点对设施基础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的机构进行改造提升,加快转型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三是有序推进市场化改革。按照养老院提供特困老人生活质量、有利于发挥资源最大效益的原则,研究制定农村敬老院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性政策措施,稳步开展市场化改革,使农村敬老院在满足特困和低收入、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基础上,为社会提供专业化养老服务。

2022年8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姜仕金 0878-3026886

抄送:州人大选联工委,州政府办公室。

楚雄州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