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民政局:
现将《楚雄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优化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要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现婚姻登记省内异地办理,根据《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实施方案》,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23年8月15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工作。全州各县市婚姻登记机构以此次试点工作为契机,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总结经验,为逐步实现“跨省通办”奠定基础。
二、实施范围及办理条件
(一)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的居民,可就近就便在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
(二)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居民的现役军人,可就近就便在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三)申请办理省内跨区域离婚登记应满足的条件: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到当事人结婚登记信息或经联系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可查询到结婚登记档案,且系统信息、档案记录与当事人所持证件证明材料记载信息一致。
(四)补领婚姻登记证仍按原方式办理。
(五)边民、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等婚姻登记暂不列入“全省通办”范围。
(六)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暂不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8月14日前)
1.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民政局按照“全省通办”工作要求,统一政策标准,及时修订完善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列明受理条件、证件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及时在相关媒体平台、婚姻登记场所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婚姻登记“全省通办”社会知晓度。
2.推动预约登记。根据群众实际需求,依托“一部手机办事通”积极开展婚姻登记智能咨询、网上预约、提前预审等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数据融合,引导群众提前预约,合理安排登记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3.做好业务培训。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强化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婚姻登记队伍思想素质、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实施阶段(2023年8月15日起)
1.规范业务办理。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工作。各县市民政局抓好统筹协调,在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的管理,提高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
2.推动场地建设。各县市婚姻登记机关要参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进一步优化场地设施,配齐智能设备,合理设置服务窗口,确保满足跨区域办理软硬件配备基本要求。创造条件设立颁证室等颁证场地,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工作。
3.推进信息化建设。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要着力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查漏补缺、去重纠错、信息完善等工作,针对档案遗失、有瑕疵的历史数据,会同公安、档案管理等部门对婚姻数据进行核查核对,并通过原登记机关联系当事人进行确认,持续加强婚姻登记缺失数据的补充完善以及档案电子化工作。
4.融入婚俗改革。楚雄市、大姚县、牟定县、永仁县4个州级婚俗改革示范点要以婚姻登记“全省通办”为重要载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婚俗改革扩面增效。各县市要以婚姻登记机关为载体,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室等阵地作用,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将婚姻登记窗口打造成有特色、有温度、有深度、有关爱的民政服务亮点窗口。
(三)巩固提升(2023年8月15日起长期坚持)
1.补齐业务短板。对照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具体要求,查找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短板弱项,逐条研究解决措施,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完善办事流程,为逐步实现“跨省通办”打好基础。各县市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到州民政局。
2.总结宣传推广。各县市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挖掘、探索婚姻登记“全省通办”的好做法,加强业务学习交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做好成果宣传。
3.加强考核评估。将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工作列为年度民政工作考核评估内容,州民政局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梳理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解决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民政局要把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部门协调,强化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平稳有序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
(二)加强跨区域协作。各县市民政局要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跨区域协作,畅通联系查询渠道,支持异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民政局要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婚姻登记员熟练掌握“全省通办”各项规定和工作要求,确保登记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抓好婚姻登记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打造高质量服务型婚姻登记机关。
(四)做好风险防范。要准确分析研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舆情热点,增强风险意识,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做好风险应急预案,及时回应、积极应对、正面引导、妥善处置,确保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楚雄州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