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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2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3-0913029
  • 公开目录:2023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21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3日
  • 文号:
  • 主题词:

吴献黎委员

在州政协十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建设的提案》,(第42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养老服务建设情况

2022年楚雄州常住人口数据公报显示,全州常住人口237.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44.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8.72%65周岁以上老年人33.7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4.2%,与2021年相比,60周岁以上和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分别增加了1.61万人,比重分别上升了0.820.52个百分点,云南省老龄化程度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一直以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服务、医养融合、产业发展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目前,全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总数已达到399个,可提供养老床位16222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94个,提供床位10043张;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7个,提供床位3027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88个,提供床位3152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政策环境。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出台,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人民政府密集出台了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我州先后配套出台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三十条措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2021年,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和全省16个州市中率先完成养老服务立法,制定出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养老服务条例》,初步确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养老服务单行条例为纲领,国务院201335号文、201691号文、20195号文和省州配套法规、政策文件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二)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中央、省、州共投入养老服务领域资金17983.65万元。加大对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全覆盖提质建设、养老机构新建改革、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机构智慧消防、老年幸福食堂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全州养老基础、环境条件、服务质量得到改善和提高。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5个、实施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19个、新建农村区域综合养老服务机构项目7个、新建改建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机构项目4个,新建改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19个、完成800户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项目3个。以上项目完成后,全州可新增床位1306张,覆盖州、县、乡、社区四级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将进一步完善。

(三)多措并举,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功能发挥。一是开展新建住宅小区配件养老服务设施清理核查。会同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核查,共清理新建住宅小区103个,规划设计有养老服务设施69个,按规划建设37个,完成竣工验收14个。二是开展养老机构智慧消防系统建设。投入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200万元,在78家入住率高的养老机构内安装具备信息传输、消防管网和电气火灾监测、设施隐患巡查、烟感探测报警应急广播等功能的智慧消防系统,提升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水平。三是不断加强医养合作。采取医疗机构办养老、养老机构办医疗、医养签约等模式,进一步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养老机构与当地卫生机构合作,定期邀请医生、护士到机构坐诊,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及健康讲座。目前我州共有医养融合养老机构10家,通过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共建共营,带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四是落实好养老机构资金扶持政策。2022年给予全州10县市94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营补贴799万元。通过综合运营补贴和一次性建设补助,带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按照自有产权和租赁产权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0.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五是持续作好服务保障。逐年提高特困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州等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政府兜底保障责任,针对特困老人需求,全州各级民政部门推行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方式,推动各县市特困供养机构全覆盖,实现有供养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应养尽养。全州5553名老年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从2021年的858//月提高到2022年的910//;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8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保健补助5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保健补助5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长寿津贴300元。禄丰市从2021年开始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所需增加资金由禄丰市承担。七是继续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全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启动康养云师傅人才培训计划,累计开展技能培训4443次。

下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部门联动,协同配合,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促进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各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左右,定期研究并推动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

(二)强化规划引领。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从优化养老机构结构调整、推进养老服务建设、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丰富养老服务功能、深化医养有机结合、建设为老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全面推进我州养老服务业发展。在规划下推动、在规划下督查、在规划下落实各项工作。

 (三)立足地域特色差异,探索符合州情的发展模式。楚雄州辖82市,每个县都有各自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优势和特色,在发展养老服务业中,既注重全州一盘棋、一个思路,又突出县市特色,一批与医疗卫生、特色旅游、生物健康、森林康养等产业紧密结合的示范性养老机构正逐步成为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百花齐放的局面逐步形成。

(四)坚定市场化改革方向,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为老年人不断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在这一目标的引领下,楚雄州各级在对养老服务由谁提供、如何提供、提供什么等问题作深度思考的基础上,更加坚定了养老服务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种的决定性作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供给和需求结构性不匹配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不断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从而使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的目标落到实处,真正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衷心感谢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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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杨正琪  0878-30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