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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4-0128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楚雄州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8日
  • 文号:
  • 主题词: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旨在总结回顾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工作中的重点领域、政策解读与回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楚雄州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取得积极成效,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州民政局对2023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编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其中包括:征集调查信息1条,党建专栏信息6条,法治专栏信息2条,部门动态发布25条,重点领域社会救助保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管理等民生领域信息90条。微信公众号刊播53期,共发布信息401条。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3年州民政局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12件(主办12件)、州政协提案16件(主办14件、协办2件),办复率、面商率、书面反馈意见满意率均达100%,办理结果均在部门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做到准确领会、及时回复。2023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突出重点,把群众最关心,与之利益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为公开重点。二是全面彻底,除《条例》规定的不准公开的内容之外,其余的一律采取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三是持之以恒,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季节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限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实行专人专号问责机制,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信息公开分类科学、内容准确、格式美观;落实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运维管理,根据民政工作实际对部分栏目进行合并调整,确保栏目设置合理、维护便捷、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二是实施完成网站适老化改造,实现网站的布局、颜色和字体等元素便于老年人清晰易读,不过多使用花哨效果或过小文字,以减少视觉疲劳并提高阅读体验,更好为老年人服务。三是及时办理12345政府热线办件。2023年共办理12345热线交办件4件,均及时办理并落实企业及民众的诉求,按期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提高政府信息质量,我局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暨“12345”政府热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健全公开机制。依据《条例》以及楚雄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明确科室工作职责。三是强化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操作流程,做好已申请办理、公文备案等内容的数据录入和维护,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总计

结结果维持

结结果纠正

其其他结果

尚尚未审结

总总计

00

0

0

0

0

0

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差距,“三审三校”落实不到位。二是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出现表述性错误,修改不及时。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新媒体的操作技术掌握不熟练,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一事一审”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发现的表述错误立即进行修改审核完善。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楚雄州民政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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