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号建议的答复
李喜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公墓管理的建议》(第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单位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年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任的答复代表、委员。力争通过高质量的办理,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落到实处,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我州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始于2012年,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州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长期以来,我们不断加强统筹规划全州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一是纳入“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覆盖城乡、规模适度、公益惠民”的原则,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情况、交通状况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合理布局乡镇和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选址,宜将传统坟山、集中安葬点以及少数民族安葬设施纳入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建设和升级改造,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二是强化资金保障。2023年,我州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累计争取和下达中央、省级和州级殡葬专项资金6912.5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472.175万元、省级资金1128.68万元、州级资金2411.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新(改、扩)建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购置或改造环保节能型火化炉和尾气处理设备,发放惠民殡葬补助等。殡葬专项资金的投入有效强化了全州殡葬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提升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较好满足了群众办丧需求,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巩固了全州殡葬改革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我州10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了全覆盖,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481座村级公益性公墓,作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的补充,总投资达11.26亿元,进一步方便和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截至目前,全州共建有107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72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同时积极探索火化点和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规划建设楚雄市中山镇、武定县田心乡、己衣镇火化试点建设,目前中山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进入筹备运营阶段,10县市城市公益性公墓计划在2025年年底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力在解决群众办丧难题。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推进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葬放等殡葬基础建设,健全完善殡葬公益性附属设施,补齐殡葬设施短板,优化殡葬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水平。按照“保护生态、方便群众、总量控制、相对集中”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建火化点、科学合理布局村级公墓和老旧殡仪馆改扩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丧葬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4年5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兴明,18008788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