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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4-0819005
  • 公开目录: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 文号:
  • 主题词:

 

李志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建议》(第150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民政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办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办理李志娟代表您提出的第150号建议案。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收到交办通知后,及时指定科室相关成员办理,经过深入分析了家庭教育服务的现状,与州财政局、州委社工部沟通对接,积极研究解决对策措施。

二、关于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建议州级财政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公共服务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为留守儿童和家庭提供专业服务,以及用于社会组织培育培训、枢纽平台运作、优秀评选与宣传推广等。

政府购买服务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路径。近年来,州财政局积极落实中央、省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决策部署,切实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通过规范目录管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稳步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2022年,我州参照省级印发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修订版)》楚财综〔2022〕43号,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虽然没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大类,但妇女儿童和家庭类服务已经细分至A0401儿童福利服务(指各类儿童福利服务。包含: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儿童福利项目组织与实施,儿童福利对象信息收集与动态管理辅助性服务,公办儿童福利机构扶持培养,儿童收养评估,留守儿童帮扶,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女童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促进儿童及未成年人保护与发展,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和社会工作项目等。)及A0408妇女福利服务(指各类妇女福利服务。包含:留守妇女帮扶,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免费育龄妇女“两癌”筛查辅助性工作,早婚现象预防与干预,家庭教育在培育健康婚育观中的影响与指导,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少数民族村寨婚育新风倡导,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等)。

下步,州级将继续向上沟通,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宣传工作;州县财政部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相关预算资金,明确支出范围,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提供政策服务、资金保障和绩效管理工作,支持有关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各项要求,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服务工作出一份力,推动全州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建议社工部加强对政府购买妇女儿童和家庭类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落实,大力支持各级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各层级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枢纽型社会组织。

从全州目前的情况看,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总体上尚未形成体系化、规模化样态,服务供给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府购买的不足。下一步,州级相关部门将紧紧结合部门职责,加大对家庭教育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落实,支持各级民政、妇联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各层级服务儿童和家庭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推动全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以促进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社会工作将积极顺应家庭教育的时代变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各方力量的协同发展,助力家庭教育指导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通过吸纳高校毕业生在社会组织中就业等方式,充分发挥对家庭教育服务的输送、递达功能,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楚雄州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断增强广大家长对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获得感与认同感、成就感与幸福感。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4年7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艳,13629467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