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县乡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扶持的建议》(第89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单位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年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任的答复代表、委员。力争通过高质量的办理,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落到实处,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十三五”以来,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惠民殡葬,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了七个全覆盖,即:10县市殡仪馆全覆盖、行政区域划定为火葬区全覆盖、经营性公墓建设全覆盖、10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1105个村社区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惠民殡葬补助政策全覆盖、殡葬信息化互联互通管理全覆盖,殡葬改革工作自2019年以来连续5年被省民政厅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全州殡葬改革工作跨入全省前列。但是也还存在许多困难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殡葬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公益性公墓水、电、路、管理用房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尤其是进入公墓的道路硬化率比较低,资金投入不足,公墓建设欠账太大,现有墓穴难以满足安葬需求。经测算,以建设一个面积20亩的乡镇公益性公墓来核算,依据现行林业手续、原材料及人工费核算,至少需要投资150至200万元左右,除省州补助合计40万元之外,县乡两级还需再配套承担110至160万元,据统计,目前全州公益性公墓建设缺口资金约1.0689亿元。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一)积极汇报争取,加大资金投入。截至2020年底,全州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建设一座乡镇公益性公墓,省级、州级各补助20万元,其余由县市及乡镇筹集建设。之后,通过积极汇报争取,自2021年起,州级财政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提升改造,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每年预算300万元左右,每个乡镇公益性公墓补助10万元,目前已经下达资金820万元,其余21个乡镇计划在2025年落实。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补助资金每年都会有,比如2023年下达500万元,今年已下达630万元对2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改扩建,每个补助30万元。
(二)科学合理编制规划,满足群众安葬需求。在实现全州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后,在编制“十四五”规划中,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地理情况、交通状况适时启动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将传统坟山、集中安葬点以及少数民族安葬设施纳入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建设和升级改造。在“十四五”规划的殡葬建设项目中,全州1105个村社区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481个,同时,探索在距离殡仪馆较远的乡镇建设隶属于县市殡仪馆管理、仅满足火化功能的火化点14个(分别在中山、大过口、三街、崿嘉、红土坡、大河口、湾碧、三岔河、中和、羊街、田心、己衣、碧城、广通等乡镇),将大大改善和方便该片区群众办丧事的需求,2021年已经启动在楚雄市中山镇作为试点建设。
(三)加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形成覆盖城乡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楚政发〔2024〕2号)文件要求,力争在2025年底前,每个县市建成一座城市公益性公墓,目前州民政局已经对大姚县、永仁县上报的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进行了审批,形成了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共存的骨灰安葬设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需求。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兴明,18008788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