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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4-0819012
  • 公开目录: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关于楚雄州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 文号:
  • 主题词:

 

王洪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禄丰市撤销金山镇设立金山街道办事处的建议》(第17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202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撤销禄破庙市。2022年11月,禄丰市向州人民政府提交了撤销金山镇设立金山街道的请示。

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需要,遵循有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政治、经济、历史、地理、人口、文化、风俗等客观因素,按照一定的原则,将国家领土划分成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并在各行政区域设置对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撤镇设街道属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九条:“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定,撤销金山镇设立金山街道需按照行政区划调整的相关申报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关于建议内容的答复

我州高度重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深入开展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调研,积极推进撤镇设街道、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申报,着力优化全州行政区划布局。2021年12月,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上报了楚雄市撤镇设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请示,因国家行政区划调整政策变动暂停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审批等因素,2024年2月,我州再次向省人民政府上报了楚雄市撤镇设街道工作的请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办理。截至目前,省民政厅已到楚雄市开展了实地调查,组织召开省级专家论证会议,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待批。

按照行政区划调整一事一报的要求,禄丰市撤销金山镇设立金山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事项需楚雄市撤镇设街道工作获批后才能进行申报。下步,我们将认真履行民政部门行政区划管理部门职责,加强与省民政厅的协调、汇报,加快推进楚雄市撤镇设街道工作。同时,主动介入,积极指导禄丰市做好撤镇设街道申报前期工作,待楚雄市撤镇设街道工作获批后,按照行政区划调整申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禄丰市撤销金山镇设立金山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姜仕金,1398789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