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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288-/2024-0822007
  • 公开目录:2024年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政局
  • 标题:关于楚雄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 文号:
  • 主题词:

     关于楚雄政协十次会议

164号提案的答复

 

大姚县政协委员小组

你们在州政协十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全州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提案》(第164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单位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年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任的答复代表、委员。力争通过高质量的办理,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落到实处,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我州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始于2012年,自202111日起全州10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殡葬工作,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补助资金逐年增加。2021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出台《云南省殡葬事业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与补助标准、资金分配与使用管理,原则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每个补助2050万元,不断健全完善我省殡葬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

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用地、林地指标政策支持方面。经省民政厅商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对涉及违法违规用地的,鉴于公益性公墓的特殊性,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结合违法用地的具体情况,依法查处后,对确需保留且符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的,按程序完善用地手续。根据相关规定,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Ⅲ级及以下保护林地,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并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审批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安葬(放)选址原则和审批手续,指导各地完善已建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审批手续。

“十四五”以来,全省共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1.98亿元对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进行补助,其中,安排1400万元支持楚雄州4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为进一步方便和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我们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规划建设481座村级公益性公墓,作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的补充,总投资达11.26亿元。截至目前,全州已建成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07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72个,乡镇覆盖率达100%,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同时我州积极探索火化点和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规划建设楚雄市中山镇、武定县田心乡、己衣镇火化试点建设,目前中山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进入筹备运营阶段;10县市城市公益性公墓计划在2025年年底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力在解决群众办丧难题。

三、关于对提案建议内容的答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支持和资金争取力度,适当向上级申请提高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资金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县市把公益性公墓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核定墓位、维护管理费价格,制定收费标准,并将收取的费用用于公墓后续建设和管理,确保公墓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完善建设规划。督促指导县市民政部门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节地生态、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确定公墓建设的数量和规模,与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衔接,将相关用地需求及时纳入县市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三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进一步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大力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消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倡导选择节地型墓位、立体安葬和植树、植花、植草、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指导公墓规划节地生态安葬区,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探索制定切实有效、操作性强的节地生态安葬激励引导机制,逐步引导将现有惠民殡葬补助政策转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增强节地生态安葬的吸引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衷心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4529  

(联系人及电话:杨兴明,18008788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