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楚雄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李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楚雄州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03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倾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民政工作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办理工作坚决做到“认识压实、领导压实、责任压实”,以代表、委员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导向,认真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有关要求,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效。第一时间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专题会议,迅速分解任务并送达承办科室,明确办理流程和时限。在办理过程中,建立了“领导把关、科室承办、办公室督办”的办理格局。强化办前办中、办后对接交流,征求承办单位州人民检察院、州教育体育局、州妇联等部门意见,认真解决代表委员们反映的困点难点,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责任压得不实,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执行不到位。未成年保护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性工程,各种法律法规及工作制度均明确并赋予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任务。目前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民政部门,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能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还存在差距。二是协调配合不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不足。目前,全州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有4个,办公室分设不同部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妇联,四个领导小组职责职能虽然各有侧重,但实际工作中存在职责相互交叉重叠,需进一步厘清关系,才能更好地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是成长环境不优,未成年人保护基础不够牢。截至4月底,我州共有留守儿童7988人,委托照护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有7717人,占96.6%,这类委托照护人更多的注重留守儿童衣食住行,学习指导、心理教育能力欠缺,监护能力不强。隔代监护或亲戚朋友监护的留守儿童也经常由于祖辈年事已高、兼顾农活、家里孩子多等各种原因而得不到很好的生活照顾,留守儿童由于得不到父母的有效监护,其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面临很多障碍。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均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州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县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儿童之家四级关爱阵地初见雏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触角进一步延伸。州级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健全完善本领域本行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机制,如:州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制度,确保所有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学习培训率、报告率达100%;州教育体育局指导各级学校建立完善校园安全保障以及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等。“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多方发力”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落实好基本生活兜底和监护兜底“两个兜底”,加强精准分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2023年,全州共有2565名儿童纳入城市低保、11075名儿童纳入农村低保、29名儿童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精准保障;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儿童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2023年实施临时救助儿童191人次;连续两年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642名儿童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049.5万元。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形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四项工作机制”,督促全州开展重点青少年分级管理,按照“红-黄-蓝-绿”4级完善重点青少年分类定级标准,建立管理数据库,压实州-县-乡-村-组五级联包工作格局。州人民检察院每月对全州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行跟踪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向问题突出的地区和行业发出预警,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预未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工作职能积极融通民政工作数据,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孤儿等三类人群8000余人纳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平台监测管理。
二是关于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儿童主任作用,大力宣传家庭教育相关法规政策。妇联制定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家庭教育促进工作会商机制、家庭教育三年行动等政策措施,建立了楚雄州家庭教育促进工作会商机制,推动形成家庭教育工作合力。组织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家庭教育讲师、教师等志愿者,开展“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等法律宣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线上线下宣传学习,提升家长依法带娃意识。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全州建成以州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为主体,县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乡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和1106个村(社区)家长学校为补充的“1+10+N”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志愿服务队伍11支126人,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11个519人,开展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全州各级妇儿工委办、妇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拥有‘四个自信’好孩子”主题,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亲子阅读主题活动,全方位提升科学家教水平。组织全国妇联和联合国儿基会开展的“爱在开端:0—6岁科学育儿社区家庭支持推广”项目在永仁县实施,在全州9县市建立州级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中心,开展0—6岁科学育儿社区家庭支持推广试点工作,为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打下坚实基础。联合开展州、县“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平安家庭”“健康家庭”选树,培树全国、全省先进典型家庭,展播优秀家风,为儿童成长营造优良家庭环境。公安派出所在接处警、查办案、进社区等工作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落实家庭监护责任,防止未成年人发生溺水、烧伤、摔伤、交通事故、自杀等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问题积极向未成年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2023年就向未成年监护人制发“两令”128份。强化重点青少年的家庭监护责任,积极开展全州易犯罪和易被侵害等重点未成年人摸排帮教行动,在各县市各乡镇建立预未领导小组,发动各乡镇、村社区、中小学开展摸排走访,深入未成年人家庭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和监护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青少年开展包保帮教。
三是关于加大教育培养提升未成年人德育水平,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教育部门始终加强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决守住控辍保学底线,制定了《楚雄州2024年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按照“不漏一户,不少一人”的原则,扎实开展“四查三比对”,及时掌握学生信息,摸清底数,掌握适龄儿童少年在校就读情况。督促加强在校学生管理,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等方式定期将刑事案件中的涉案学生和隐形辍学学生反馈至州教育体育局,督促其不断加强在校学生管理措施,不断完善控辍保学措施。认真落实《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楚雄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工作方案》要求,依托楚雄教育云平台,建设了“楚雄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及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平台”,配备了2584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及时开展心理疏导。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调整充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检察机关共有146名干警担任23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积极对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民法典主题等法治宣传活动,还针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偏远山区未成年人等群体,以法治巡讲的形式赴各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仅2024年1-4月就开展法治进校园100场次,覆盖30242人次。
四是关于创新社会治理营造未成年人成长良好环境,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从严监督营业主体,履行强化分析研判,排查梳理出存在未履行“五必须”、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等情形的涉案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共80余家,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方式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将“开展重点场所整治”“开展校园周边整治”“开展网络环境整治”等内容,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实施措施写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分工方案,促推未成年人保护主管部门积极履职。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并进行依法处罚,2023年至2024年第一季度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计559场次,并对违规商户进行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相应处罚,进一步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公安部门依法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在校园周边推行建立“校园安全区”;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优化交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安全法治教育,州公安局联合教育、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法治教育;发挥“楚雄警方”新媒体平台宣传优势,开展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毒品预防教育、人身安全教育;积极助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安排经验丰富的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及“安全自护”“防性侵”“防欺凌”等专题巡讲活动,做深做实法治宣传教育。全州公安机关选派公安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285名,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86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受教育师生32万余人。配备保安员1405人,专职保卫干部922人;安装技防设备3475套,“一键报警”装置1092套;校园周边建立治安岗亭68个,建立校园警务室189个,设立“护学岗”870个,为学校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持续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全州网安部门持续加强教育类网站和网课、网络游戏、直播短视频及信息发布等重点平台和应用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7×24小时巡查监控措施,清理整治色情、毒品、暴力、恐怖等违法有害信息;深入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网络运营者严格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保护措施,不断提升拦截、屏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能力。
五是关于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全州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沟通衔接,争取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支持,对接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工会、律协等群团组织和学校、医院、社区等相关单位,引导社会组织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搭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保护支持体系。公安部门制定完善了公安机关办理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施行“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实行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全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均设置未成年人讯(询)问室,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尽可能一次完成,并同步录音录像,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是女性的,一律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对涉案未成年人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认真执行讯询问未成年人通知家长、法定监护人到场规定,不公开披露未成年人姓名、住所和影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54人次,邀请法定代理人到场42人次,开展帮助教育51人次,开展亲情会见13人次通知法律援助24人次,对17名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
衷心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更好的改进工作。
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普荣娇,18487079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