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殡葬改革树新风 移风易俗惠民生

  • 日期:2022-06-08
  • 来源:大姚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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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树新风 移风易俗惠民生

近年来,大姚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县上下一心,认真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殡葬改革工作要求,通过不懈努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成效明显。

坚持高位推进,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一是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和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33家县级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的“1+33”组织领导体系模式和工作机制,统筹领导推进全县殡改改革工作。二是压实乡镇、村(社区)主体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制定下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政府印发大姚县城乡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殡葬改革工作配套文件,不断推进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坚持规划引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一是科学合理划定火葬区。逐步在全县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社区)划定火葬区,与全州同步实现了火葬区100%的目标。二是基础设施不断夯实。通过政府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建设经营性骨灰公墓,围绕“环境园林化、葬式多样化、设计艺术化、管理现代化和服务人性化”的经营理念,在稳固节地安葬和推广生态安葬过程中,积极探索多元化的骨灰处理方式,引导并传承厚养薄葬的殡葬理念,最大化满足各层次人群需求。目前,建有墓穴总计4721个,其中,标准墓穴2977个,生态墓穴1744个。三是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序推进。县财政投入960万元在12个乡镇建成乡镇公益性公墓13个,建成标准墓穴14560个,生态墓穴1160个,为有效治理乱埋乱葬行为,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殡葬改革深入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大姚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按照城乡统筹,规模适度、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32个,规划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军人公墓)1个,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丧葬事宜,解决群众安葬难的问题。

坚持规范有序,专项整治成效明显。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成立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及时分析研判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二是开展对县域内大墓活人墓开展了专项摸排和整治,采取拆除、植树、搬迁等方式有效整治大墓豪华墓14036冢,拆除活人墓2185冢,实现了活人墓整改全面清零。三是开展丧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县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摸底,检查是否有工商经营执照、是否制售土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累计销毁封建迷信用品(冥币、纸人、纸马等)3.5吨,取缔墓碑石材加工作坊8家,搬迁墓碑石材加工作坊14家,净化了丧葬用品市场。四是对殡葬服务单位收费进行规范。对县殡仪馆、经营性公墓、殡葬服务公司的收费进行了规范,并对收费进行公示,让群众明白收费项目及额度,做到清单式消费。五是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共排查辖区内129个村(社区),安葬(放)设施13个,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和督查力度,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和新增大墓、活人墓,以及殡葬服务行业乱象、歪风的蔓延。

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推进一体化改革工作。一是通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实行“市场运行、政府监管”的殡葬运行管理新模式,通过实行公司化管理运行模式,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功能、便捷周到的殡葬服务,不断夯实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再现新成效。二是开展殡葬行业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制,推行“清单式”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将“八不得、八提升”的服务要求落实到殡仪服务的方方面面,确保殡仪服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三是积极开展遗体美容、遗体防腐、生态安葬、送葬便利等延伸服务,努力增加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满意度,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殡仪服务需求。四是切实为困难群众减轻负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轻群众负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大姚县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兑现惠民殡葬补助1568人620.04万元,其中:补助特困人员407人187.22万元。

坚持宣教结合,殡葬改革氛围逐渐浓厚。一是县财政每年预算殡葬改革宣传经费10万元,加大对殡葬改革政策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通过广播、会议、悬挂横幅、宣传栏、发传单、张贴通告、信息平台及入户签订殡葬改革告知书等多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殡葬改革政策入村、入户全覆盖。二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清明节、春节、建军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周活动,活动主要宣传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惠民殡葬政策、文明低碳祭扫、优秀传统清明文化、疫情防控、殡葬行业服务等内容,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推动殡改的带头作用,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积极主动宣传殡改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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